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镇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围绕“争做科学发展新标兵,争创虞北经济新兴镇”总目标,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全力打造“四个谢塘”,推动我镇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我镇加快发展工业经济提出如下若干激励政策。
一、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对招商引资有功单位人员进行奖励,凡当年实际引进外资每100万美元,对引荐人(单位)奖励人民币0.5万元(已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除外),以此类推。
二、发展规模激励政策
当年销售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列全镇前三位的,分别奖励人民币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三、财政贡献激励政策
税收缴纳在本镇的企业,年度实缴税收(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超100万元的,奖励0.1万元/家。列全镇前五位的,再分别奖励0.6万元、0.5万元、0.4万元、0.3万元、0.2万元。
四、技改投入激励政策
凡当年生产性技改投入在500-1000万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0.1万元,1001-3000万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0.2万元。3001-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0.3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人民币0.5万元。
五、科技激励政策
1、凡列入国家级科技(重大)项目的,每只奖励人民币0.5万元;省级科技(重大)项目的,每只奖励人民币0.3万元,绍兴市、上虞市级的,每只奖励人民币0.1万元。
2、凡新创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奖励人民币0.5万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含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每家奖励人民币0.3万元;绍兴市级的每家奖励人民币0.2万元。
3、凡新创成省级科技研发中心的每家奖励人民币0.3万元;绍兴市级的每家奖励人民币0.2万元;上虞市级的每家奖励人民币0.1万元。
4、鼓励专利申请。申请获得专利发明证书的,每只奖励人民币0.1万元。
5、加快高新产品的研发、试制、鉴定。凡开发申请省级新产品的,每只奖励人民币0.2万元;绍兴市、上虞市级的,每只0.1万元。
六、企业管理激励政策
1、当年新通过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人民币0.2万元。
2、当年企业通过清洁化生产企业、循环经济企业、绿色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的,每项绍兴市级奖励人民币0.1万元,省级奖励人民币0.3万元。
3、当年成为上市企业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4、凡企业创绍兴市级名牌名品的,每只奖励人民币0.2万元,省级每只奖励人民币0.3万元,国家级每只奖励人民币0.5万元。
5、凡企业商标被绍兴市评定为著名商标的,奖励人民币0.2万元,省级奖励人民币0.3万元,国家级奖励人民币0.5万元。
七、考核办法及资金来源
1、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和统计情况以及各企业年终申报,由镇工办负责审核,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奖励。
2、奖励资金由镇政府列支。
3、凡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件的,不履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要求和义务的,不得享受本意见的有关政策奖励。
5、本激励政策自发文日起实施,具体由镇工办负责解释。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谢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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