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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民政局关于创建2010年“平安机关”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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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机关”创建工作,提升平安创建质量,根据市平安办[2010]1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本局深化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现制定年度创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上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机关安全为重点,以强化工作责任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平安创建的领导,健全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消除不稳定因素的能力,以创建“平安机关”为契机推进“平安上虞”建设。

        二、总体要求

        建设“平安机关”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要把创建“平安机关”与主题教育活动、“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业务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平安机关”复审成功,为建设“平安上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运用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平安上虞”的决策部署、目的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形成“平安上虞”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共识。特别是要通过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体现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增强开展建设“平安上虞”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身边群众参与和支持建设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

2、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团队的要求,健全和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并发给每位干部职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在学习和掌握业务能力的基础上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执行“四严禁”,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力求在规范运行和树好形象上有新的进展,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上有新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对我局整体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3、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严格落实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调处群众信访上访事件,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传达《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虞信联办[2010]1号)、《关于交办2010年信访积案的通知》(虞信联办函[2010]1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小组,及时制订化解方案,做到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实施,按照要求及时化解信访积案。

4、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管理的组织化、系统化、制度化程度,努力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使全体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创新能力有新的增强,从而促进民政系统整体工作有新的起色。同时在机关干部中,继续开展帮抚助学送温暖、无偿献血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局领导继续开展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并把帮扶工作延伸到机关中层干部。

5、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义工服务日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在全市民政系统中深入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深化“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着力强化民政系统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积极开展“星期六机关党员义工服务日”活动,根据民政工作职能,设计鲜明的主题和载体,深入城乡社区开展扶弱济困、政策咨询等义工活动。

       6、加强内部安全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平安创建工作。要健全内部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值班制度,建立值班登记簿;安全保卫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工作责任;财务室等重要场所设有“三铁一器”等安全设施;严格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无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做好防范工作,不发生盗窃、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做好联系乡镇、社区的平安创建工作指导,尽力支持,有效推进乡镇、社区平安创建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调整建设“平安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钱宏伟,副组长贾太荣,成员朱宝千、陈伟良、冯维、许胜苗、朱军、吕银海、徐萌、林传根、杜建荣、张浙华、阮明忠、戴志方、董志丰、万水康,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建设“平安机关”活动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单位签订“平安机关”创建责任书,把建设“平安机关”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各科室、单位和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投身建设“平安机关”、“平安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把建设“平安机关”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上虞市民政局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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