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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上虞桑果文化旅游节开摘仪式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2010上虞桑果文化旅游节开摘仪式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为了确保’2010上虞桑果文化旅游节开摘仪式顺利有序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活动突发安全事件,维护现场和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活动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预案。

    2、基本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桑果节开摘仪式场所的安全监督,保证桑果节开摘仪式安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对桑果节开摘仪式预测、防范、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在仪式现场和开摘场所及公路活动范围内,加强对参加活动的来宾和当地干部群众公共安全教育和宣传。

    二是分级负责。乡政府为本次活动公共设施安全的总负责,对会场及两边公路进行直接管理;桑果地开摘场所由所在村、单位负责。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是加强协作。积极主动牵头配合派出所、交警,加强与下宅村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组织机构

乡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蔡建红

副组长:竺春燕  谢建康

成  员:徐鉴方  戴亚惠   王增太   钟少君   陈  淼

王铭军  阮瑞钧   王全江   严宏锋 

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内

办公室下设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联系人:谢建康   联系电话:82812366

四、主要职责及工作小组职责

1、主要职责

(1)加强各活动场所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

(2)负责本级管理的活动场所及所管辖范围活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检查督促本级各职能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活动秩序等工作。

(4)检查、督促本级管理的活动场所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工作小组成员和主要职责:

(一)安全保卫组

组  长:谢建康

成  员:杨炜香、夏彭林、曹少杰、吕晶、唐丹杰

职  责:配合公安机关、交警,做好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协调组织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事故保卫,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配合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二)医疗救护组

组  长:戴亚惠

成  员:丁婉君、赵焕东、史舟明

职  责: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竺春燕

成  员:厉增新、钱陆军、朱维琴、丁银燕、任玉飞

职  责:配合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安排应急药品和器械,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四)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增太

成  员:丁建国、史钱军、葛校水

职  责: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五)事故调查组

组  长:徐鉴方

成  员:丁尧良、丁柏林、丁介平

职  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人员,由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所承担的职责确定。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五、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1)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并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对重点设施、重点区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人员队伍,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突发事故的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并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2、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3、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六、附则

1、本预案管理部门为丁宅乡人民政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明事宜由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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