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前 言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旅游业已经和石油业、汽车业共称世界三大产业。在越来越重视环保,崇尚自然的今天,作为无烟产业的旅游业必将得到越来越多的瞩目和发展,其相关联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各界重视与关注。
为了迅速提高旅游系统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的旅游形象,提高旅游系统安全能力的现实需要。制定和落实一套全、实、细的旅游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相信,建立一套涉及面广、内容实在、程序细致的旅游系统突发事件预案,有利于提高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能力,有利于提高旅游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发挥,有利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从而,推动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有效、健康发展。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目 录
上虞市重大旅游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图
上虞旅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上虞市国际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上虞宾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上虞市曹娥江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上虞市舜杰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上虞市芳华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上虞市白云宾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上虞市阳光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上虞市新三源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上虞市假日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上虞市渡江大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上虞市旅游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上虞市交通旅游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上虞市东方旅行社应急预案
4、上虞市报业旅游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上虞市舜越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上虞市龙山旅游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上虞市新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上虞市向阳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向阳拓展基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上虞市山河旅行社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上虞市金色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绍兴大众休闲旅游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上虞市虞通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旅游景区(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曹娥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风鸣山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桃花源生态旅游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称山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旅游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图
事故发生单位 局值班室82166285 安 管 员13515858166 局带班领导 陈培坤 13989522654 黎金炎 13705856010 局主要领导 赵南兴13905851729 安 监 局 82191202 公 安 局 110、119 市卫生局 120,及相关部门 市委办值班室 电话82213435 传真82214774 市府办值班室 电话82212273 传真82117500 市政府应急办公室 电话(传真)82083173 市委办分管主任 市府办分管主任 两办主任 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上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及类别
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3、救援机制
3.1预警发布
3.2 信息报告
3.3 突发事件等级
3.4应急响应
3.5救援处置程序
3.6信息发布与通报
4. 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4.2调查与评估
5、应急保障
5.1人力资源
5.2物资保障
5.3通讯保障
5.4交通保障
5.5人员防护
6、宣传、培训与演练
6.1宣传教育和培训
6.2预案演练
7、附则
8、附件
上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上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上虞旅游形象,促进“平安上虞”建设。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绍兴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上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上虞旅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及类别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预防和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伤亡事件。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灾害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死亡事件,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造成旅游者伤亡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旅游局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市旅游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市政府和绍兴市旅游局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1.5预案体系
(1)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旅游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制定。
(2)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旅游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报市旅游局备案。
(3)旅游节庆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当地政府和主办单位审定。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旅游局局长,副组长为市旅游局副局长,成员为市旅游局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详见附件)。
2.2工作职责
(1)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跨市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绍兴市旅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
(2)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监督旅游企业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者发出旅游安全警告或警示;本地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在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多种救援;及时向绍兴市旅游局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置其他有关事项。
(3)各旅游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随时处置本企业内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旅游企业组织机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赶赴现场处置旅游突发事件。
3、救援机制
3.1预警发布
建立健全全市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市旅游局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本地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市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提供的情况资料,经报请市政府或绍兴市旅游局批准,适时向全市发出相关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3.2 信息报告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立即向市旅游局报告;市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要立即向市政府和绍兴市旅游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经过、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整理书面材料。
3.3 事件等级
旅游突发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含,下同)以上重伤或3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3人以上食物中毒死亡的;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2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2人死亡的;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3.4应级响应
(1)发生较大(Ⅱ级)及以上旅游突发事件时,根据《上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上虞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由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旅游应急预案;在市政府领导下,做好协调、信息掌握、上报等相关工作;事发旅游企业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具体响应。
(2)发生一般(Ⅲ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旅游应急预案,在市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5 救援处置程序
(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领队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市旅游局报告情况。
(2)市旅游局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等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绍兴市旅游局。
(3)市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应急办公室等和绍兴市旅游局应急办公室;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或发现旅游目的地地区有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领队人员应立即向本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服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安排,同时应立即向市旅游局报告情况,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市旅游局核实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本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团队住宿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市旅游局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及时向有关情况报告绍兴市旅游局。
(3)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市旅游局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
(4)市旅游局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绍兴市旅游局报告,并按照旅游团队的行程路线,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绍兴市旅游局。
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领队人员应立即与本地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市旅游局报告。
(2)市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市政府和绍兴市旅游局报告。
(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绍兴市旅游局,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2)在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承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市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迅速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并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以接受我国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6信息发布与通报
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市旅游局配合实施,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旅游突发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绍兴市旅游局和有关部门通报;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由市政府相应管理部门负责通报。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市旅游局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事发旅游企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按规定对旅游突发事件中伤亡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
4.2调查与评估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5、应急保障
5.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水上搜救等抢险救援专业队伍是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救助力量。各旅游企业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旅游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救援作用。
5.2物资保障
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旅游企业要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5.3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遍及全市各旅游企业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体系,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
5.4交通保障
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5.5人员防护
各旅游企业要为参加旅游突发事件救援的旅游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良好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6、宣传、培训与演练
6.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2预案演练
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应协同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本预案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旅游企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形势发展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8、附件
上虞市旅游突发事件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赵南兴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陈培坤 市旅游局副局长
黎金炎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 阮爱平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周 琳 市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
谭惠迅 市旅游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任 峰 市旅游局市场科副科长
王顺龙 曹娥景区管理处负责人
李 萍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阮爱平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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