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在我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创新载体,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星晋级”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王培坚、周先章任组长,王海灿、叶剑英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剑英兼任办公室主任,章国平、孟国彪、徐兴根、夏炎军、马月红为成员。
三、活动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
四、活动程序
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定,年底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内容
(一)考评办法
1、根据镇“评星晋级”活动考评标准,在各村自评基础上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组织对各行政村进行考核评定。
2、考评档次为一星至五星,实行100分制,各星级之间为梯级递进关系,凡有不符合星级考评标准所列要求之一的,不论得分高低,都不得评为星级及以上星级村。考评总分达到100分的定为五星;90分以上的定为四星;80分以上定为三星;70分以上定为二星;60分以上定为一星。
3、三星级以上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⑴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⑵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⑶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⑷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
(二)结果运用
1、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依据并与各类考核评先、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等相挂钩。对评定四星级以上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农村建设项目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资金上的补助。
2、三星级以上村分别在年终村级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中给予1—3分的奖励加分。
3、五星级村获资格推荐参加上虞市级及以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评比。
4、二星级以下(包括二星级)的村,当年不能被评为村级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先进。
5、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对升级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降级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6、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主职干部在责任追究中扣分,对连续两年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的主职干部进行诫免谈话。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成立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和办公室,拟定今后5年创建规划和本年度创建计划,拟定镇“评星晋级”活动考核实施方案。
2、自评申报(每年12月底前)。各村自评后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申报评比。
3、考评验收(次年1月底前)。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组织评比,核定各村星级后,一至三星级村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核定级后发文公布,四至五星级村在镇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报上级审核同意后发文公布。
4、总结提高(每年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认真总结“评星晋级”活动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内容,不断提高“评星晋级”活动的水平和实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抓好“评星晋级”活动的开展,需要全镇上下的通力配合。镇考评小组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驻村指导员、联村干部要帮助各村指导、开展好这项工作。村级党组织是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每个村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评星晋级”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⒈汤浦镇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申报表
⒉汤浦镇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考评标准
二0一0年五月四日
附件下载:汤浦镇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汤浦镇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考评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