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平安汤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落实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稳定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责任分工
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社会稳定工作负总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职责范围及所联片内社会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党委副书记王海灿:负责霞越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党群方面,组织工作方面发生的重大事件,负责党员发展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事件,以及涉及干部政策,离退休人员等上访问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叶剑英:负责长山新村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重大事件。
党委委员、副镇长董林苗:负责汤浦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涉及土地管理问题、集镇道路设施、供排水、建筑质量、集镇房屋拆迁、新农村建设、交通、通信、运输安全等方面发生的事件。
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华:负责蒋村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宣传系统以及宣传报道,民族宗教事务、文化市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生的事件。负责处理涉及医疗药品安全、食品、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各类事件。
党委委员金国灿:负责居委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涉法信访、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爆炸事件、重大火灾消防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非法示威游行、邪教问题以及围堵镇机关和其他要害部门等突发事件。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陆建元:负责霞里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军地矛盾以及征兵、预备役、民兵训练等方面出现的事件。
人大副主席蔡文娟:负责舜岸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上访问题。
副镇长俞翔:负责鹤湖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工业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非法集资,劳资纠纷,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质量监督,环境污染等事件以及企业转制引发的上访问题。并负责处理商贸、外经外贸、三资企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方面事件。
副镇长胡国庆:负责达郭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并负责处理粮食安全、水利工程险情、动植物疫情、山林火灾、假冒伪劣农资、移民安置、村级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发生的事件,以及因暴雨、洪水、冰雹、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类自然灾害。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维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敢抓敢管,强化督查,一级抓一级,真正把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2、讲究工作方法。各班子领导要根据责任制的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情况和问题,创新“枫桥经验”,共创“平安汤浦”,立足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协调配合。在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汤浦镇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的规定处理,有关领导之间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把事件发生的影响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