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单位、工程建设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提高系统对台风、洪涝、暴雨等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8月份,我局对《上虞市建设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编,并于9月1日至9月8日在全系统进行了意见征询和修缮。目前该预案已全面完成,现将修订后的《上虞市建设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引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单位认真对照相关职责,做好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上虞市建设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城市防台防汛工作,避免或减少台风、洪涝对我市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访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绍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上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任务
在建设系统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及相关设施、国有直管公房和供水、供气等行业管理单位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等导致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局防台防汛应急指挥部
为加强建设系统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便于统一指挥,局成立防台防汛应急指挥部(简称局防指)。
总指挥:王磊
副指挥:章荣伟
成 员:局办公室、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安监站)、财务科、房管科、城管科、行政许可科、房管中心、环卫中心、市政中心、园林中心、测绘中心、公积金中心、市政质监站、城建档案室、住房保障办、龙山改造办、城开公司、市政公司、园林公司等科室、单位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
局防指职责:组织制定完善局防台防汛预案。组织开展防台防汛检查,监督下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执行上级防台防汛调度命令,调度系统各防台防汛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以及车辆等。负责发布或解除系统防台防汛通告。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系统全面协调工作。
局下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能,相应部署防台防汛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准备好各类物资,并制订防台防汛措施。
根据各单位职能分工,现将防台防汛工作中各自明确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防台防汛的先期信息收集、后勤服务及局本级损失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吴绍灿,第二责任人:任永伟。
2、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安监站):负责城市(镇)防汛排涝的组织指导和城市(镇)市政建设管理;指导市政、园林、环卫、供气、供水等单位的防台防汛工作;负责农居房建设的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章荣伟,第二责任人:蒋军飞、徐健。
3、房地产业管理科:负责指导房管中心、住房保障办的防台防汛工作;负责指导房屋防灾避险;负责协调城区地下室等低洼区域的洪涝防御工作。(城区地下室管理情况详见附件1)第一责任人:龚建炜,第二责任人:章炯炯。
4、城市管理科:负责协调、联系局属企事业单位城区广告牌的防台防汛工作,第一责人:王建英,第二责任人:吴良超。
5、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与水务集团联系及时做好一号桥的闸板起放以及泵房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雨水、污水管网疏通,保证雨水快速入河,确保行洪顺畅;负责在建涵洞排水工作;做好市政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包括道路、涵洞、小区低洼积水区域,落实人员重点防守,准备疏通工具,及时排除影响城市交通及居民房屋进水状况(城区低洼易涝区域情况表见附件2)。负责市政建设工地的防台防汛安全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工地临时设施、围墙、民工宿舍、工地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加固等工作;危险区域设置安全维护和警示标志;切断临时施工用电;按照要求,将临时工棚所有人员转移到指定安全地点,进行逐一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防台防汛工作,做好相应抢险物资准备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新态,第二责任人:劳利军、吴国良、魏建坪、陈志达、陆波,值班电话:82027608。
6、园林管理中心: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城市树木修剪加固。台风到来前,组织对市区行道树检查,对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与易倒伏行道树应及时加固;对群众房屋、人身安全产生威胁的树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对易发生危险的地点,必须设立必要的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及时清理因台风吹倒影响道路畅通的树木,加强公园广场绿化、设施的监管和维养。台风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有倾伏的乔灌木进行清理恢复。第一责任人:张品政,第二责任人:章定樑、夏晖、何萍。值班电话:82216513、82131070。
7、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和建设工程的防台防汛工作,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垃圾填埋场及中转站的污水排放管理和人员疏散工作。台风洪涝过后,立即组织力量清理城区各类垃圾。第一责任人:张新尧,第二责任人:沈志群、唐娟芬、邵海标、吕松涛。值班电话:82212486。
8、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国有直管公房以及辖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防汛防台工作。配合房地产业管理科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的所有城区地下室防台防汛工作。对全市危旧公房进行登记造册,做好正常维修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沈小星,第二责任人:张永根、章樱、陈苗芬、魏锡乔。值班电话:82213949。
9、龙山开发办:在台风或汛期,负责龙山开发范围内的树木植被和园林设施加固、机械工具的安全放置、电器电线防漏电防水、工棚加固等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相关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确保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张品政,第二责任人:吴国良、余金灿,值班电话:82001181。
10、住房保障办:负责经济适用房、农村吸纳型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防台防汛工作,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加强对工地临时设施、围墙、民工宿舍、工地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高空作业设备塔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沈小星,第二责任人:张永根,值班电话:82008962。
11、城开、市政、园林公司:各公司根据各自业务开展情况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城开公司第一责任人:孙幸丰,第二责任人:徐军烽,值班电话:82020070,13505857272。市政公司第一责任人:俞建勇,值班电话:82129455。园林公司第一责任人:朱晓峰,值班电话:13705858837。
12、市政质监站: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对各类受监工程项目的事故易发部位加强质量安全检查及监督,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第一责任人:曹炯,第二责任人:虞伟灿,值班电话:82002285。
13、局机关及其他单位人员:局机关及其他单位人员参与局防指统一安排。大雨、台风来临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准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局防台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局防指下设办公室(简称局防指办)。
主 任:应急管理分管副局长
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建设与公用事业科科长
成 员:局办公室、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安监站)、财务科、
房管科、城管科、行政许可科等科室全体职员。
局防指办职责:拟定系统防台防汛的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系统防台防汛调度方案;掌握台风、雨量情况,编制汛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局属各科室、单位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审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系统防台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局防指的日常管理事业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值班室
局防指下设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安监站)、财务科、房管科、城管科、行政许可科等科室人员组成。值班地点设在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2022841。
值班员职责: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防指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同时收集好各科室、单位实时工作情况,向局防指汇报。
(四)后勤保障组
局设立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准备防台防汛中照明、食品、雨具及必要的设施保障。
三、灾害分级
本预案按照台风、暴雨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一般台汛灾害(Ⅳ级)
以下情况为一般台汛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城区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毫米~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二)较大台汛灾害(Ⅲ级)
以下情况为较大台汛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影响我市。
2、城区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毫米~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城区范围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80毫米,并发生灾害。
(三)重大台汛灾害(Ⅱ级)
以下情况为重大台汛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城区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100毫米~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城区范围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80-100毫米,并发生灾害。
(四)特别重大台汛灾害(Ⅰ级)
以下情况为特别重大台汛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城区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城区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发生灾害。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查
加强对台风、暴雨、水涝等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局办公室根据台风、雨量情况或市气象台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准确的向局防指报告详细情况。
2、局防指在台风汛期前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自查和复查,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置和整改。
3、市政、园林、环卫等职能单位应当加强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的防台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二)预防预警信息
台风、洪涝灾害情况报送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损失。
灾情发生后,各单位应及时向局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并组织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对于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局防指办。局防指办应及时向市防台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备依据。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系统预防台汛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汛抗台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台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落实防汛抗台责任人,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及时疏通堵塞的排水设施,维持正常排水功能,并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各单位修订完善《单位防台防汛预案》,根据市政、园林、环卫、房屋、供水、供气及相关设施的特点,制定抢险处置方案。
5、物料准备。根据安全责任分工,各单位储备必须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电信、网络平台,确保汛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令的及时传递。
(四)应急队伍
1、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园林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等单位分别建立专业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2、局机关成立局机关共产党员突击队,作为系统应急总预备队,在重大及以上台汛灾害发生时,根据局防指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测绘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建档案室组建成立局联合应急分队,当较大台汛灾害发生时,配合专业应急队伍开展物资运输、汛情监测、抢险处置、信息报送、人员疏散、临时交通维护、调查汇报等工作。
系统各应急队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3。
五、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局里召开防台防汛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市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2、局防指办排定值班表,监督落实值班制度。带班领导与值班员及时到岗,并认真做好信息登记和传达工作。各科室、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并与局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防指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各应急队伍应启用防台防汛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防指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应急事件。
3、后勤保障组及时准备防台防汛物资、车辆、食品等,确保物资供给、运输通畅。
4、台风洪涝发生时,各单位要立即停止一切户外作业,通知施工人员注意避险;迅速动员干部职工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安全检查、警示设置、设施抢修、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
5、总值班室收到群众举报或各单位灾情上报,立即向局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并传达局防指视情作出的应急命令。
6、系统各科室、单位接到群众举报或局防指应急命令,立即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措施及控制情况。
(二)分级响应
根据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灾情分级,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台汛灾害发生时,局防指根据市防指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按照相应程序开展应急工作。
(1)对城区积水内涝的处置:城区市政道路、涵洞、非物业管理小区等地方发生积水内涝情况,市政专业应急分队迅速赶往积水地点查看,开展雨污管网疏通、涵洞排水、小区排水等工作,落实人员重点防守,准备疏通工具,及时排除影响城市交通及居民房屋进水状况。由于排水不畅,造成积水不退或增加等情况,应急分队负责人要立即联系水务集团、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做好一号桥的闸板起放以及泵房运行等工作,保证雨水快速排放,确保行洪顺畅。城区物业管理小区由物业管理方负责排除汛涝灾情,房地产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
(2)对工程项目的处置:市政、园林、环卫、住房保障办等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各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临时设施、围墙、民工宿舍、工地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各建设工地深基坑开挖支护、高空作业设备塔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棚的加固,切断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放置机械工具,对电器电线进行防电防水处理,要求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指导施工企业做好相应抢险物资准备和管理工作。龙山工程改造办做好开发范围内的树木植被和园林设施加固工作,对龙山山体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建设项目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局系统迅速启动《上虞市建设局重点建设项目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进行救援处置。
(3)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市政中心迅速派员对市政基础设施、亮化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加固轻微受损设施,拆除严重受损设施,对重要设施及时进行更换。园林管理中心加强对公园广场绿化、设施的监管,组织对市区行道树进行检查,对因台风吹倒影响道路畅通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对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与易倒伏行道树及时加固;对威胁群众房屋、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对易发生危险的地点,迅速设立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做好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的污水排放管理工作,派遣环卫专业应急队伍对城区范围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对受损的环卫设施进行更换、修复、加固。局属企事业单位应对城区广告牌做好加固或拆除工作,防止广告牌发生倒塌、坠落引发伤亡事故。
(4)对直管公房、农居房、经适房的处置:房地产管理中心迅速动员应急队伍,开展市直管公房的安全检查,摸清情况,登记造册;住房保障办加强对经适房的安全检查;对出现裂缝、倾斜等危险状况的房屋,各单位要迅速安全转移屋内人员,然后视情进行抢修加固。
2、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台汛灾害发生时,局防指根据市防指命令,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按照相应程序开展应急工作。
(1)对城区积水内涝的处置:城区发生较大以上积水内涝,不能短时间排除的,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应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充实应急人员和抢险设备,分轻重缓急,做好重大区块、重点地段的抢险排水工作。根据局防指命令,局联合应急突击队出动,协助市政专业分队开展物资运输、汛情监测、抢险处置、信息报送、人员疏散、临时交通维护、调查等工作。城区物业管理小区由物业管理方负责排除汛涝灾情,房地产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力量现场踏勘、指导物业公司开展工作。
(2)对工程项目的处置:市政、园林、环卫、住房保障办等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各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临时设施、围墙、民工宿舍、工地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各建设工地深基坑开挖支护、高空作业设备塔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棚的加固,切断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放置机械工具,对电器电线进行防电防水处理,要求工程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指导施工企业做好相应抢险物资准备和管理工作。龙山工程改造办做好开发范围内的树木植被和园林设施加固工作,对龙山山体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建设项目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局系统迅速启动《上虞市建设局重点建设项目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进行救援处置。
(3)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市政中心要加大市政基础设施、亮化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检查的频率,维修加固轻微受损设施,拆除严重受损设施,对重要设施及时进行更换。园林管理中心要及时监测公园、广场、道路的绿化和设施,对因台风吹倒影响道路畅通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对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与易倒伏行道树及时加固;对威胁群众房屋、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对易发生危险的地点,迅速设立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要及时监测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的污水排放情况。环卫专业应急队伍对城区范围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对受损的环卫设施进行更换、修复、加固。局属企事业单位应对城区广告牌做好加固或拆除工作,防止广告牌发生倒塌、坠落引发伤亡事故。
(4)对直管公房、农居房、经适房的处置:房地产管理中心要迅速动员应急队伍,现场踏勘市直管公房的安全情况;住房保障办加强对经适房的安全检查;对出现裂缝、倾斜等危险状况的房屋,要迅速安全转移屋内人员,然后视情进行抢修加固。
3、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重大、特大台汛灾害发生时,建设局将根据市防指发布的命令,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并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动员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展开应急救援行动。局机关共产党员突击队根据防汛防台的需要,在局防指指挥下,迅速出动,在最紧急的区域或地段开展抢险工作。
(三)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物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以便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局防指视情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到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台汛灾害后,各单位应及时做好群众和作业人员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应及时发布公告,防止人、车进入危险区域。
4、一旦出现人员因灾受伤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联系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紧急救护。
(四)扩大应急
台汛灾害发生后,建设系统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即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的情况下,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局防指视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必要时向市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由局一级预案扩大到市级以上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六、善后工作
台风已过境,防台防汛警报解除后,全局立即进入灾后自救、恢复城市正常秩序工作阶段。
1、设施抢修。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抓紧对台风洪涝中造成破坏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快速修复。局办公室将各线损失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完成灾后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功能,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2、工程修复。台风、洪涝灾害造成辖内工程建设项目三通中断、基础松动、主体受损、现场混乱等情况,相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挽救性修复加固,排除事故隐患,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3、补偿机制。对单位或个人在防台防汛过程中造成的物资损耗,建设局按规定给予补偿。
4、工作评估。局防指对防台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防台防汛工作。
七、工作制度
1、请示汇报制度。在防台防汛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防指请示报告,由局防指统一向市防指和市领导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值班制度。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3、安全检查制度。台风洪涝发生前,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开展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台风洪涝过后,要对辖内所有公共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危旧公房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对度汛有问题的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加强措施。
4、人员转移制度。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和危险区域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5、灾害统计报告制度。灾害发生后,各科室要立即调查灾情,并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局防指办统一上报。
6、工作总结制度。各科室应当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上虞市建设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上虞城区地下室管理情况一览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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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楼盘名称 |
物业管理企业 |
资质 |
法人代表 |
负责人 |
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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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城桂花苑 |
浙江绿城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许经理 |
15068518879 |
绿城物业上虞分公司:崔新15157538733 |
|
2 |
中央假日 |
浙江绿城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章经理 |
13587371169 |
|
|
3 |
阳光假日 |
浙江绿城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李经理 |
13575556643 |
|
|
4 |
风和苑 |
浙江绿城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王经理 |
13645752580 |
|
|
5 |
大通东方名都 |
广东中奥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杨经理 |
18967502000 |
|
|
6 |
滨江豪园 |
广东中奥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张经理 |
13858537273 |
|
|
7 |
金通华府 |
广东中奥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吴经理 |
13858541522 |
奥园物业上虞分公司:刘忠礼13675737528 |
|
8 |
闰土嘉和园 |
广东中奥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陈卓 |
卞经理 |
81265858//13735221702 |
开发区 |
|
9 |
高丰家园 |
浙江南都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郑宁 |
吴经理 |
82206050、82208925//82862251 |
|
|
10 |
新上海花园 |
上海农工商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范梦华 |
杨经理 |
13606572139//82000168、13606572139 |
|
|
11 |
檀宫 |
深圳天健物业 |
总公司一级 |
|
孙睿 |
85583398/82998266 |
|
|
12 |
后村家园 |
绍兴春帆物业 |
三级 |
陈金华 |
|
82213530 |
后村物业 |
上虞城区地下室管理情况一览表(二)
|
序号 |
楼盘名称 |
物业管理企业 |
资质 |
法人代表 |
负责人 |
电话 |
备 注 |
|
13 |
时代广场 |
时代金科物业 |
三级 |
历定 |
|
82193126/13858476469 |
|
|
14 |
五洋花园 |
五洲物业 |
三级 |
刘培康 |
曹志明 |
82129911/13505851108 |
|
|
15 |
星辰首府 |
普利物业 |
三级 |
李华 |
|
82002067 |
|
|
16 |
多元世纪城 |
多元物业 |
三级 |
胡鸿鸣 |
|
82124878/13819536632 |
|
|
17 |
秀水苑 |
安洁物业 |
无 |
|
罗登来 |
13357507963 |
开发区 |
|
18 |
阳光新城 |
禾木物业 |
无 |
胡琴庆 |
|
82426666/82865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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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东山花苑 |
诚心物业 |
无 |
杨永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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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5858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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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大花园 |
国大物业 |
无 |
徐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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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28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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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世纪花园 |
新世纪物业 |
无 |
严汀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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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6761707/13857558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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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城区低洼易涝区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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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区名称 |
积 水 地 点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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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源闸社区 |
拆迁安置房北侧主干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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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山社区 |
1、 解放街(铁路道口—原妇保) 2、 丁界寺(解放街——凤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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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阳山社区 |
居委门口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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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阳光社区 |
百横铁路涵洞 |
458 |
|
5 |
卧龙社区 |
卧龙山庄东区1幢、西区1幢背面 |
298 |
|
6 |
凤山社区 |
1、 凤山路2幢西侧,3幢前泵站周边。 2、 人民中路148弄4幢西南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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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胜利社区 |
人民中路272幢南侧小道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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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半山社区 |
陈家门7—8幢80㎡、半山小区1—13幢 |
80、3500 |
|
9 |
文化社区 |
1、 文化南区50幢—51幢之间105㎡:13幢、14幢、17幢背面168㎡ 2、 北区4幢北侧69㎡、2幢东侧46㎡ 3、 新建路126号背面 4、 江东路101幢、126幢、163幢、173幢北侧。 5、 假山路22幢、24幢、26幢352㎡ |
740 |
|
10 |
金鱼湾社区 |
1、金鱼湾28幢北侧,9—11幢之间。26幢—28幢 2、41幢、42幢、46幢南侧(严重)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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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横河社区 |
1、1区13幢西侧40㎡、1区18幢楼梯口150㎡、20幢西侧30㎡ 2、2区4幢100㎡、10幢100㎡、11幢100㎡、12幢100㎡、13幢楼梯侧,6幢西侧100㎡,30幢东侧100㎡。 3、3区15幢北首30㎡,13幢西侧50㎡,20幢东、西侧60㎡,31幢东、西侧15㎡,32幢东侧10㎡,18幢东侧75㎡。 4、4区6幢东侧25㎡、7幢西侧30㎡,8幢东侧30㎡,9幢西侧20㎡ 5、江扬路14幢东侧、西侧路面,20幢前20㎡,16幢东,西侧20㎡,6幢北面120㎡。 |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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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恒利社区 |
藕舫路菜市场门口、藕舫路359号 |
1525 |
附件3:
建设系统应急队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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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组 成 |
姓名 |
主 要 职 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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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政 工 程 管 理 中 心 |
市政专业应急队伍之 第一分队 |
队 长 |
宣文龙 13575521999 82027608 |
市政中心专业应急队伍分为第一分队和第二分队,负责排除城区市政道路、涵洞、非物业管理小区等地方发生的内涝积水。第一分队负责舜江路以南区域,第二分队负责舜江路以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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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员 |
黄晓扬 张锦良 徐小龙 叶小土 贺建雄 陈建平 章国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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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业应急队伍 之 第二分队 |
队 长 |
娄津津 13989586663 82027608 | ||
|
队 员 |
娄瑞庆 王柏明 徐 铮 徐益平 高伟刚 胡多夫 贾建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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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排水分队 |
队 长 |
蔡延峰 13575527552 82026950 |
负责辖内排水泵房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发生洪涝汛情,应及时启动泵房排水。 | |
|
队 员 |
王立新 沈佰尧 徐中根 杜建江 俞光明 | |||
建设系统应急队伍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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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组 成 |
姓名 |
主 要 职 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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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林 管 理 中 心 |
园林专业应急队伍之 第一分队 |
队 长 |
夏 晖:13758568668 |
在防汛防台期间,负责完成城区园林绿化及相关设施的的各项应急抢险任务,及时做好树木疏枝、扶正、绑扎、加固、清理,清除影响道路交通的支撑和残枝,确保道路畅通。 |
|
带 班 |
项松良:82853679 徐寿铭:13505850714 叶建华:13336820933 | |||
|
队 员 |
方校观、龚兴灿、 方玉安、张炳华、 娄关夫、丁华真、 吴银海、毛 海、 徐寿根、杜太玄。 | |||
|
园林专业应急队伍之 第二分队 |
队 长 |
应建刚 13606571679 | ||
|
带 班 |
朱金福:15988247923 虞 江:15068591649 曹 堃:13857580255 | |||
|
队 员 |
傅瑞顺、王永明、 王菊法、黄福明、 梁章荣、陈水土、 刘福铨、罗益成、 陈加强、朱寅炳。 | |||
建设系统应急队伍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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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组 成 |
姓名 |
主 要 职 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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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卫 生 管 理 中 心 |
环卫专业应急队伍之 第一分队 |
队 长 |
吕松涛 13819513468 82190509 |
1、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全体成员做到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应急队伍成员接到有关应急电话或信息,应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同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队长。队长迅速安排人员、物资车辆,实施应急处置。 3、应急分队赶到现场应及时开展救援处置行动,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便于局防指办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时进行处置方案分析、调整。 4、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向局防指办反映情况。群众求助的,应同时向求助人反馈处置结果。 5、应急分队每次在完成任务后都必须详细记录应急处置的时间、人员、内容及反馈情况等信息,以便于年终数据的统计。 6、分队成员必须服从上级指示的各项应急任务,做到及时、高效、有序。 |
|
副队长 |
赵志铨 | |||
|
队 员 |
王荣壮、韩林江、 陈建伟、陈建彪、 沈安波、陈水军。 | |||
|
环卫专业应急队伍之 第二分队 |
队 长 |
吕松涛 13819513468 82190509 | ||
|
副队长 |
谢开根 | |||
|
队 员 |
董伟、范百兴、 陈宇、姚佳峰、 蔡吉祥、陈连根。 | |||
建设系统应急队伍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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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组 成 |
姓名 |
主 要 职 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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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地 产 管 理 中 心 |
房管中心防台防汛应急队伍 |
队 长 |
陈苗芬 (18905852227) |
制定本区域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应急处理工作预案。配合局房地产业管理科指导、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做好有关市直管危旧公房的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开展正常维修。做好辖内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防台防讯工作。做好白蚁防治药品的安全管理。 |
|
队 员 |
高彦春、俞笑飞、 丁永祥、顾世富、 章伟根、叶培军、 胡金水、王萍萍、 阮娟萍、徐丽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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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小组 |
一组 |
组长:冯建华(13989585719) 组员:娄柏灿、张小苗、姚日鹏、董 明 |
负责本辖区内危旧公房的防台防汛工作;负责台汛期直管公房安全检查、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督促租户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紧急情况下危旧公房承租人员的转移工作;负责对存在危险的公房及时进行修复加固。 | |
|
二组 |
组长:冯建华(13989585719) 组员:谢君明、章定红、罗蓓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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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
组长:马建钢(13757526668) 组员:王建山、田坤尧、谷延根、罗志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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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 |
组长:马建钢(13757526668) 组员:陆明、赵如根、罗夏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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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 |
组长:沈建中(18967598878) 组员:吕建根、张礼鹤、姚巧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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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 |
组长:沈建中(18967598878) 组员:胡纪苗、魏芳铭、严银飞、沈月锋 | |||
建设系统应急队伍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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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组 成 |
姓名 |
主 要 职 责 | |
|
局
机
关 |
局机关共产党员突击队 |
队 长 |
任永伟 (13758527039) |
作为系统应急总预备队,在重大及以上台汛灾害发生时,根据局防指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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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员 |
章炯炯、谢培灿、 吴良超、金泽锋、 沈 睿、王泳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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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中心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虞分中心
城建档 案室 |
局联合应急突击队 |
队 长 |
李杰 (13757549270) |
较大台汛灾害发生时,负责配合专业应急队伍开展物资运输、汛情监测、抢险处置、信息报送、人员疏散、临时交通维护、调查汇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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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员 |
赵永哲、苑洲云、 何华锋、夏奇峰、 杨秋根、姚 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