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讲孝、敬孝美德,养老育人、传播孝文化,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首届“十大社会孝德模范”和“十佳孝星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动员全社会关爱老年人,规范道德行为,传承孝道美德,评一个孝星,树一面旗帜,不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形成人人有孝心、从小有孝心,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二、评选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评选。赡养关系不局限于亲生父母。
三、评选标准
(一)十大社会孝德模范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群众中发挥模范作用好;
3、家庭和睦,尊老孝老。充分尊重老人意愿,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经济上尽赡养之责,生活上悉心照料,精神上注重情感交流,得到周围群众一致认可;
4、团结邻里、热心公益、无私助人,深受社会好评;
5、在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树文明风尚、传承先进文化、传播文明理念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卓著。
(二)十佳孝星学生标兵评选标准:做到在家尽孝心,在外传美德。
在家尽孝心:孝敬父母,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待人接物有礼貌;学会谦让,尊重父母教导,勤奋学习,按时独立完成任务,不让父母过分操心;为父母分忧解难,学会分担家务,不挑吃穿,不给父母增加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体谅父母辛劳,关心父母健康,对生病的父母、长辈要伺汤弄水,送饭喂药,嘘寒问暖,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精神安慰。
在外传美德:尊敬老师,体谅老师工作的辛苦,主动问候老师;关心同学,主动帮助学习、生活方面有困难的同学;积极参加读书活动,收集孝心格言,会讲两到三个中华传统美德故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感恩实践活动;尊重来宾,主动与来宾打招呼,主动让路,主动服务;具有社会公德,爱护公私财物,保护环境,遵守秩序,做文明中小学生。
四、推荐办法
评选采取学校推荐和单位社会推荐两种形式。
1、学校推荐:十佳孝星学生标兵在五十名孝星学生(由学校评选发给荣誉证书)中产生,由镇中、镇小负责推荐上报。
2、单位社会推荐:十大孝德模范由各村(居)负责推荐,同时请填报好相关申报一式两份,事迹材料(500字左右)一份,同时接受镇内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要求将推荐人的事迹形成材料上报。
3、报送时间和地点:被推荐人材料于2010年9月28日前报镇妇联,联系电话:82331172。
五、活动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和谐汤浦”建设深入开展的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做到事迹突出、群众认可、代表性强。
2、要充分利用评选活动的有利时机,学校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对“十大”、“十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正面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努力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蔚然成风。
3、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十大模范”和“十佳标兵”候选人在镇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本次评选活动由上虞市晶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赞助,评选产生的“十大模范”、“十佳标兵”均由汤浦镇“晶盛机电孝德文化基金”提供物质奖励。
附:⒈汤浦镇2010年度“十大社会孝德模范”申报表
⒉汤浦镇2010年度“十佳孝星学生标兵”申报表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汤浦镇2010年度“十大社会孝德模范”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汤浦镇2010年度“十佳孝星学生标兵”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