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有关单位:
根据上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2010〕5号“关于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从9月20日开始,在全镇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普免注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目前已进入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各村、有关部门、规模场(户)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周密部署秋防工作,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
二、明确防疫任务,确保免疫密度
(一)本次秋防任务与时间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9月20日开始至10月20日,主要对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进行集中免疫注射。
第二阶段:从9月21日至11月20日,主要开展牛、羊口蹄疫的集中免疫注射和社会散养户禽流感的第二次免疫注射。
(二)免疫程序:
生猪:肉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和公母猪均应同时“一猪三针”(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秋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10—15日龄以上到出栏前20天的家禽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水禽和鸡免疫不同禽流感亚型的疫苗),间隔20天再作第二次免疫。
牛、羊: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0—1=价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需免疫二次。
(三)免疫质量要求:
1、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应免的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免疫耳标;
4、做好存栏和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对日常免疫的生猪实行月报表工作制度;
5、结合秋防,做好疫情普查,如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
6、畜禽规模场要扎实搞好自防,按免疫时间和免疫程序二位到位,建立好档案。
三、强化应急准备,加强流通监管
各村、有关单位要落实重大动物防控工作资金,切实加强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特别对疫苗的管理,要做好疫苗出入登记和保管,确保质量,节约用苗,杜绝浪费。加强消毒灭源,彻底消灭滋生疫源;强化检疫监管,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严防疫病传播和扩散;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要特别加强对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置及监管工作,严禁病死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和市场;强化养殖户主动报告疫情的意识,发生疫情必须立即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
四、加强自查,如实上报
结合秋防,各村要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生产实际现状,推进能繁母猪预警体系工作。填好免疫登记簿经审核签名,复印存档。做好秋防资料认真汇总,数据正确,不虚报、漏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及时整改。
秋防结合后,市、镇将组织力量开展秋防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做好各项迎检准备。
二0一0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