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属各办、中心、站: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镇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市财政《上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虞财国资[2007]3号)要求,为确保我镇资产清理工作顺利开展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浦镇资产清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查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小组职责
统一组织、协调、指导镇政府资产清理工作,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和资产清查有关政策,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
二、清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叶春
副组长:王顺彪、王小海、赵春风、罗黎明、许明海、张海君
成 员:谢文权、王国铨、万信忠、叶尧刚、黄金康、魏捍坚
虞伟良
三、清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财政办,党政办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财政办负责与党政办进行资产账面核实,并做好报表录入、审核工作。
四、清查程序及方法
财务清理主要由镇财办为主进行账面清理。财产清理主要由党政办负责清理,镇各办、中心、站配合。在财产清理过程中,按上级表格内容将办内财产进行一一登记,并要求在清理登记表格中签署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姓名。
五、清查工作要求
由于该项工作范围广,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在登记过程中,镇属各办、中心、站加强配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瞒报虚报,并对照市工作阶段的要求,本镇在3月25日前全面完成初始登记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信息化管理。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