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粮[2010]21号
上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
《上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准确、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已经局研究同意,并经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上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表》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 标准 通知
附件下载:上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