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2010]9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上浦镇志》修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与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上浦有建置以来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使新修的《上浦镇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更好地为我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当代资政,供后人借鉴。
二、编纂规划
新修编的《上浦镇志》是记载上浦建置以来至2010年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镇域志。新修的《上浦镇志》计划于2012年出版。编纂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和篇目编拟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0月)
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会、座谈会,进行宣传发动。成立修志工作领导小组和修编办公室,建立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的修编联络员队伍。启动修编工作,编拟《上浦镇志》篇目,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篇目的定稿,经镇班子成员会议审定后实施。
第二阶段:资料搜集、组织撰稿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
镇修编办公室组织力量按拟定的篇目,以各种形式进行走访、座谈、调查、采访,搜集相关资料,并按篇目要求着手撰写志书初稿。
第三阶段:修编定稿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
《上浦镇志》各编章经修改后,形成初稿,送市志办及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审阅、评议。根据评议意见继续补充、修改,形成《上浦镇志》送审稿,报请市志办审核,审核同意后召开《上浦镇志》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继续修改、定稿。
第四阶段:出版发行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
组织力量对《上浦镇志》稿进行认真校对、编排索引。启动志书电子版和简装本的设计、制作工作,做好出版发行工作。
三、编纂要求
1、坚持政治标准,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客观公正、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内容真实,体现学术创新精神,提高实用性和可读性。
2、编纂科学合理,体例要按“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分类方法,横列门类、纵述史实;志书以序言、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和适量的图照开篇,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大类顺序立编;各编下设章、节、目。
3、修志记述范围以现行的行政区划为准。凡在上浦辖区内的部门和单位,不论隶属关系如何,都属于镇志记述对象。
4、建立修志质量控制体系及质量责任制,确保所修志书的全面性、真实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镇志要反映地方特色,字数控制在50万字以内,并保证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5、加强修志档案管理。修志时征集到的资料(文字、图片、照片、音像、实物等)严禁个人收藏。志书修编结束时,资料应及时归档,集中妥善保管。
四、组织保障
《上浦镇志》的修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形成镇、村、居委和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互相协作的工作格局。为此,镇成立修志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下设镇志修编工作办公室,由谢文权同志任主任(兼),董珏炜和吴夏根两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陈永华、陈淑燕、陆欢等同志组成。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和支持配合《上浦镇志》的修编工作,要指定一名对本村、本单位情况比较熟悉且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作为《上浦镇志》修编工作联络员,配合做好修志工作的调查、采访和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以确保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