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企业:
根据市献血办统一安排部署,我乡将于2010年9月17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为扎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本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献血时间:2010年9月17日上午
三、献血任务数详见附表;
四、献血地点:乡卫生院;
五、献血者必须随带《居民身份证》,再次献血者,需随带《无偿献血证》。
无偿献血不仅是为医疗服务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双争”目标考核,希望各村、企业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献血工作 通知
丁宅乡党政办 2010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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