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办[2008]105号《2008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神,特制订《2008年度乡镇、街道三产服务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2008年度乡镇、街道三产服务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调优我市产业结构,明确三产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推动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对2008年度乡镇、街道三产服务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全市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考核设基本分和附加分两块。基本分(70分)由三产服务业增加值(GDP)增量及增速、三产服务业项目投入总量及增速、新发展三产服务业企业家数增量及增速和第三产业入库税收增量及增速等4项内容组成。附加分(30分)由服务业组织领导工作、服务业统计工作、三产服务业引进和利用市外资金(外资)、定点屠宰管理、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等5项内容组成。
三、考核分值设置及计分办法:
1、三产服务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20分;
2、三产服务业项目投入总量及增速20分(其中限额以上服务业项目投入为15分,其余服务业项目投入为5分);
3、新发展三产服务业企业家数增量及增速20分(限额以上企业家数为15分,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家数为5分);
4、第三产业入库税收增量及增速(10分);
考核采取增量(总量)和增速相结合的办法,增量(总量)和增速的分值权重各为50%。增量(总量)指标计分以各乡镇街道增量(总量)的第11位为基本分N,名次每高一位加0.03N分, 名次每低一位减0.03N分;增速指标计分以乡镇、街道平均水平为基数,比值为1得基本分N,大于或小于1按比例计分,最高到两倍分值时封顶。出现负增长的,增速考核部分为零分;平均增速为负增长的,实现正增长的乡镇、街道增速考核部分得分按两倍分值封顶计分。实现该项工作零突破的,得该项目的基本分。
5、附加分30分。
具体分值设置见附表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由商贸办牵头,会同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照各乡镇、街道的考核目标和完成实绩进行考评。
(二)、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好服务业工作考核项目的统计台帐,确保考评数据客观真实。三产服务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以市统计局的数据为准;三产服务业项目投入总量及增速以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新发展三产服务业企业家数中规模以上企业家数以统计局的数据为准,其余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数为准;第三产业入库税收以财政地税局提供数据为准。项目投入及企业家数考核范围与三产增加值核算口径一致。
(三)、考评奖励。按各乡镇、街道基本分加附加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励3名,对前六名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下载:附加分考核指标分值设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