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委)新居民事务站:
为切实抓好节后新居民返回高峰这一有利时机,加大新居民服务管理政策待遇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摸清新居民底数,有效推进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开展新居民集中登记服务百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全市深化平安建设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节后新居民返回高峰的有利时机,持续深化居住登记政策宣传,全面围绕“底数清、情况明”的登记管理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新居民信息集中排查登记活动,不断强化优质服务举措,积极营造宜居创业环境,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着力提升我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行动时间
2010年3月始至5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
1、准备阶段:3月1日—3月20日,集中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措施。通报去年调查登记底数,分析当前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现状,特别是结合辖区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状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新一轮新居民基础信息排查的目标与任务,部署排查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政策。
2、摸排阶段:3月21日—5月10日,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登记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分区域、分地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每10天上报一次摸排信息情况,着力提高新居民信息质量合格率、新居民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出租房屋人户一致率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等“五率”。
3、总结巩固阶段:5月11日—5月31日,对摸排到的信息再次核对,做好分村稽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动员发动专管员队伍,整体参与基础信息排查
随着新居民返回高峰的来临和企业用工情况,部分新居民因工作单位更换或其他原因,临时居住地出现变动;部分新居民初来乍到汤浦,需要新租出租房屋作为临时居住地。为此,各村新居民事务站必须充分依托专管员队伍,开展新一轮基础信息排查。分析当前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现状,特别是结合辖区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状况,明确新一轮新居民基础信息排查的目标与任务,部署排查方案,落实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政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增强每位专管员的工作责任心,深入街头巷尾,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并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登记工作要求,分区域、分地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拉网式排查,着力提高新居民信息质量合格率、新居民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出租房屋人户一致率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等“五率”。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疑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业务指导,整体推进全镇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排查行动
在新居民信息日常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部署落实四个层次的新居民信息专项排查行动。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村新居民信息排查登记活动,挨家挨户开展地毯式专项排查。二是集镇各片要切实加强对沿街沿路沿店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积极探索“以业管人”新模式,引导业主自觉履行新居民员工居住登记申报职责。三是要加大对辖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排查力度,加强与企业协管员的联系沟通,在以企业协管员提供的外来员工化名册为依托,深入厂区、车间、居住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四是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把新居民中的高危人员、情绪行为偏执人员、肇事精神病人、有计划外生育嫌疑人员纳入管理视线,及时跟踪掌控其居住地变更登记、前科劣迹、社会交往和活动轨迹等情况,发现可疑行径或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争取及早控制,为社会治安稳定打下扎实基础。
3、整合多方资源,加快完善优质服务举措
各村要切实加强与镇新居民事务所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共同探讨服务举措,联合开展服务活动,如开展“新居民服务月”活动、新居民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个别解决新居民子女就学难题等等,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辖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营造社会关爱氛围
一是要切实加大对新居民居住登记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关爱新居民。二是要对新老居民互帮互助的好人好事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新老居民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居民集中登记和优质服务百日专项行动对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本次行动作为检验专管员队伍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形成良性工作机制的重要契机,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必把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镇新居民事务所成立新居民集中登记和优质服务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金国灿任组长,张建大为副组长,计生服务站、资产管理中心、派出所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2、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进展。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要把它作为当前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开动脑筋,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进展。镇新居民事务所和派出所将适时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显著、信息反馈不及时的,进行责任倒查和月稽查排名书面通报制,对连续二月排名最后一位的村、社区专管员,按市局要求给予调整。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计入年度考核总分。新居民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未达标的将不得分。
3、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村要落实信息报送人员,对专项行动中的主要数据、提炼的经验做法、遇到的情况问题等要及时向镇新居民事务所反馈。镇新居民事务所将加强对各村新居民专管员的督查考核。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