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

    为贯彻落实《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政办发〔2010〕224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现状和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国庆节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1、道路交通: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含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安全设施的缺损和毁坏情况,对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学生接送车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自备或租赁的接送车安全管理情况,车站、渡口的安全管理及秩序维护,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及取得许可证时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整改、事故处理情况等。

    3、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桑拿洗浴中心、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配置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公共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三合一”和“多合一”违规建筑情况等。

    4、建筑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情况,工程分发包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5、特种设备:宾馆、学校、浴室、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以及锅炉、大型压力容器、各类气瓶、燃气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要设备设施的登记备案情况,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渔业、农机:渔船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渔业作业船舶的有关许可证书取得情况,渔业船员的持证和作业情况,船舶通信、信号装置、救生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船舶安全性能情况,恶劣气候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等;农机有关许可证书的申领情况,从业人员持证和作业情况,农机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检验和审验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检查顺利、有序、高效实施,切实通过检查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时间为9月20日—9月25日

    各组、各片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制订详细的检查行动方案,严密织组织实施,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二)检查阶段,时间为9月25日—9月30日

    由镇领导带队,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分六个组开展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1、工业副镇长:负责全镇规模以上企业及工业园区企业、镇属各大市场、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部门为资产管理中心、派出所、工商所。

    2、政法副镇长:负责全镇教堂、庵、祠、庙、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全镇村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综治中心、派出所、供电所、文广站、自来水厂。

    3、农业副镇长:负责全镇农业生产、养殖业、农业企业、水利工程、防汛措施、各村危房户排查、土地整理项目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农技信息中心。

    4、文教卫副镇长:负责全镇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学生接送车管理情况,责任部门为社会事务办、工商所、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中小学校。

    5、城建副镇长:负责全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及广告牌等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建设发展办、派出所、城监队。

    6、各片片长负责分管各片行政村(社区)辖区内村级道路交通、村内企业(个体工商户)、村级防汛措施落实、危房户排查、在建民房等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各行政村(社区)及驻(联)村干部。

    (三)汇总阶段、迎检阶段,时间为9月28日—9月30日

    各组、各片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定人员”,确保整改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进行严肃查处,迎接市政府的督查。同时,各组、各片把检查情况整理好,形成书面材料报至镇安监所,由镇安监所汇总上报市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其他负责同志抓具体、抓细节。要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方法及检查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要真抓实干,强化措施,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3、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和时限,派专人监管整改过程。

    4、履行职责,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配合,通力合作,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梳理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8日前报镇安监所。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正确、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0月1日-8日,每日14:30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报送镇政府。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单位国庆期间值班表请于9月28前报镇安监所。(电话/传真:0575-82653820,0575-82061213)

 

附件:1.崧厦镇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基本情况登记表

2.各组(片)检查情况汇总表

3.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国庆节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67号附件2.doc
附件下载:67号附件3.doc
附件下载:67号附件1.doc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199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