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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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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0〕321号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虞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上虞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我市商标品牌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围绕建设“品牌强市、商贸活市”为目标,以提高我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为出发点,以建立完善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建立“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品牌发展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品牌创造的创新环境、品牌利用的市场环境和品牌保护的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虞市实际,制定上虞市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    商标品牌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商标工作坚持从转变观念、扶持保护、健全机制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商标监管质量,商标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商标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作用不断提高。

商标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我市已建立有效的商标管理体系,品牌创建工作已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等文件,对我市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省、市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国际商标注册、集体商标等实行不等金额的奖励。对部门开展的“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并对乡镇、工业园区实行考核。

商标注册数量得到明显增长。截止2009年12月,我市已从“十一五”初国内核准注册商标数的1326件上升至3034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从“十一五”初的2件上升至16件(其中包括司法认定9件);目前我市还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46件,绍兴市著名商标85 件。品牌商标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中商标数量不断增加。我市另有国际注册商标194 件,省级商标专业品牌基地1个,绍兴市级商标专业品牌基地2个,集体商标1件,全市优势产业集群高知名度商标分布比例不断增长。

商标培育工作对发展规模经济的作用逐步显现。2009年我市凭借商标注册量和驰、著名商标数被国家商标局评为全国商标品牌发展百强县第24位。全市已出现了“女儿红”、“阳光”、“龙盛”等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一些照明、伞件、制冷风机等品牌企业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品牌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市已建立和完善了驰(著)名商标企业后备库,商标培育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市商标品牌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商标注册总量还不大。截至2009年12月,我市共有常居人口为77.31万,企业9434家,个体工商户24301户,全市已核准的注册商标为3034件(包括自然人注册),商标注册率仅为 8.99 %,低于绍兴市平均数(绍兴市平均注册商标拥有率为9.9%)。商标国际注册更为稀少,至2009年底,全市仅25家企业拥有194件国际注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率为0.57%。品牌的国际知名度明显不足。注册商标拥有量和高知名度商标数与省内其他地区(如诸暨市有国内注册商标8432件,慈溪市有国内注册商标13468件、义乌市有国内注册商标23046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服务业商标培育工作对发展规模经济的促进作用有待加强;二是商标服务业发展滞后,商标事业人才缺乏。截至2009年12月,我市已累计核准服务业商标253件,仅占全市商标总量的8.33%;专业从事商标事务的中介机构仅一家,这与我市作为品牌强市的发展要求极不相称。三是企业品牌意识不足,企业依托商标、运作商标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无论在创牌前,还是在创牌后广告宣传、广告投入很少,据调查我市已核准的147件驰(著)名商标企业中,在央视、省视或省级报刊媒体上投入广告宣传的企业不到10家,品牌的社会知晓率不高。

    二、我市商标品牌发展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品牌强市、商贸活市”为目标,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保护和发展一大批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品牌产品、品牌产业,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带动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档次和服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市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我市商标品牌发展目标

    用五年(2011-2015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商标、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名牌商标的聚集、辐射、引领作用,全面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品档次,建立起以名牌商标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品牌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具体目标如下:

   (一)注册商标总量不断增长。到2015年,全市国内注册商标总数量达6000件;国际注册商标总数量达500件;农产品注册商标总数量达700件;力争新申请服务业注册商标100件以上。

   (二)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新增5-8件,浙江省、绍兴市著名商标新增8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力争有零的突破。五年内重点培育全国知名的制造业强势品牌10个,服务业强势品牌5个。

   (三)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十二五”期间,我市拟成立商标协会,设立专项品牌发展基金,重点宣传和扶持我市商标品牌发展,使我市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展,全市对商标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支持鼓励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我市商标发展的重点

立足于我市产业结构现状,一是做强做好传统制造业品牌的发展;二是根据我市浙东新商都的特色,努力在商贸服务、现代物流、建筑业、房地产等行业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力争打造服务业商标品牌新亮点;三是继续支持和发展农产品商标品牌,鼓励、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做精做细涉农文章。重点培育品牌梯队。

(一)喊响第一梯队

以16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为主体,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和宣传投入,采取走出去策略,加大企业国际兼并和收购力度,以成熟的品牌资源跨地区联合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应,实现企业跨跃式发展,使我市企业民族品牌成为国际品牌。

    (二)做强第二梯队

     以46家浙江省级著名商标企业为主体,努力创建驰名商标。科学确定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能力,促使企业在关键技术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做百年品牌,推动商标品牌与企业共同成长。

    (三)做大第三梯队

     以85家绍兴市级著名商标企业为主体,积极创建省级著名品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以标准带动创牌。帮助企业加强员工文化素质培训,坚持质量效益并进,实现良性快速发展。

    (四)培育第四梯队

    以其余2000多家拥有注册商标的中小企业为主体,积极创建绍兴市级品牌。做好中小企业创牌的辅导和培训工作,邀请国内知名策划机构和专家定期介绍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创牌经验和企业发展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创牌策划和咨询。积极引导无品牌、无商标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实现由“贴牌生产”向“自创品牌”、“争创驰(著)名商标”转变。此外,结合城市化进程,积极推动商贸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商标的培育,顺时应势地从以实物形态的制造业品牌为主体的品牌,逐步向现代服务业延伸,使上虞成为名副其实的浙东新商都,以适应城市功能转变的需要。

大力引导和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要切实重视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特别是已经拥有较好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的农产品通过宣传,扩大其在民众的影响面,提高附加值,使我市广大农民真正偿到商标富农的滋味。把我市具有资源优势和品质优势的茶叶、水果、蔬菜等作为创建知名品牌的重点。引导培育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并通过申报知名商号、著名商标,从现有的特色农产品如茶叶、杨梅、葡萄等果蔬产品中逐步打造出一批驰(著)名商标。鼓励、引导农户和农村合作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广“商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以商标为纽带的订单农业,真正将上虞打造成“四季鲜果之都”。

加强对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宣传引导,增强企业涉外商标的保护意识,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商标国际注册,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本着“通力合作、守土有责、提前介入”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虞市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农林局、旅游局、人民银行和服务业发展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市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抓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制定全市品牌发展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进一步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加大品牌工作指导力度。

   (二)加强宣传和商标文化推进计划

一是大力宣传,提高全民对商标的认知度。以特色活动为突破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宣传《商标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法律法规,宣传商标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创牌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根据上虞商贸业、建筑业发达的产业特色,积极引导服务业品牌发展,着重抓好服务业商标的培育,在已有的“亚厦”、“华升”、“雅图”等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宣传“上虞宾馆”、“石狮”、“大通”、“上百万和城”等一批服务业商标,将上虞打造成一个真正的“浙东新商都”品牌之地。四是进一步宣传特色农业,培育和扶持省级农产品商标品牌基地,鼓励 “二都杨梅”、“野藤葡萄”、“丰惠青梅”等传统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加大打假维权力度

    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强化工商、法院、公安、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合,拓展以“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依托的跨区域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点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形成有力的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管理机关执法队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商标保护的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特别注重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注册和保护工作。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为重点,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和对商标印制单位的整治行动,抓印制源头,推行商标印制信用监管,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介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四)不断完善品牌培育的扶持和奖励政策

     进一步加大奖励政策,制定出台有关品牌建设后续培育和发展相应政策,强化对企业创牌工作的引导、培育、扶持、规范。组织开展品牌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鼓励企业以商标知识产权入股经营,形成多元投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品牌奖励制度,整合现有企业奖励政策和资金,专门设立品牌奖励基金,对品牌建设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并根据上虞市产业经济特色及商标发展现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注册商标,特别是服务业商标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补助力度,以提高企业商标注册的积极性。注重商标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创造条件提高商标人才的文化素质和商标服务管理水平。与大专院校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商标事务代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商标代理人才,提高咨询、代理、转让、维权、诉讼、评估等商标系列服务的水平。

(五)着力构建企业商标信用体系

建立企业商标信用等级,完善政府、市场和公共舆论三位一体的商标信用监督体系,构建商标信用的评价体系。促使商标信用等级与政府计划项目和金融机构融资相挂钩,继续开展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加强商标知识产权的融资渠道。积极参与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推进和实施,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商标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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