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十二五”环保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市环保系统内组织开展“污染整治深化年”、“基层基础巩固年”、“公众形象提升年”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总要求,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中心,以减少污染、改善环境、防范风险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个年”的活动,确保实现以下三方面的目标任务:
(一)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深化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全市地表水绍兴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60%以上,曹娥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80%以上,汤浦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5%以上,城市环境区域噪声低于55分贝。
(二)实现“两个确保”。加强环保监管,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全力维护环境安全,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大的群体性信访、上访事件。
(三)完成“四大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省级生态市创建验收任务,完成重污染行业年度考评、淘汰、改造任务,完成部门行风评议排名进位晋级。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污染整治,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围绕“污染整治深化年”的要求,加强统筹谋划,找准工作重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的综合防治和全面保护。
1、努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认真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积极引导装备制造、光伏太阳能等新兴非化产业发展,强化新增污染源控制。试行重污染行业考评体系,根据考评结果实行末几位企业项目强制淘汰改造,其中杭州湾工业园区计划淘汰项目5只以上,强制改造企业10家以上,不断调优存量,提升产业层次。加快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不断完善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企业项目质量和环保管理水平。
2、加快推进减排工程。努力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编制“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制定2011年减排工作计划,推动城区九浸畈、城东截污管网延伸工程建设,督促城区用水大户加快污水纳管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城区生活污水进管量。加快推进乡镇内部截污管网和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争大部分乡镇工业功能区和生活集聚区污水进管,不断提高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充分发挥印染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减排效能,深化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确保出水长期稳定达标。督促热电企业全面实施炉外脱硫工程建设,提高综合脱硫率,积极探索热电企业先进脱硝工艺,推进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深化水泥、热电、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及综治工作,开展市区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和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出台并实施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规定,不断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等细颗粒物的治理力度。深化杭州湾工业园区恶臭废气整治,指导企业通过溶剂替代、工艺改进等方法进一步减轻区域恶臭污染。落实曹娥江流域、绍虞平原河网、浙东古运河整治及清水工程实施计划,深化对高浓母液废水产生企业和高浓度氨氮排放企业的整治,确保排放水质达标;督促部分重污染企业按计划加快淘汰搬迁进度;加大个别乡镇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加快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进程,确保企业配套完善各类治污设施并达到排放要求。同时,依托全市截污管网的陆续建成投用,推进重点流域沿线污水进管,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企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工作,整改、完善固废处置基础配套设施,推进全市固废处置重点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和合法化,鼓励企业实施污泥制砖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
4、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不断巩固省级生态市创建成果,积极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改并顺利通过省生态办组织的验收。持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测土配方、农药综合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和农牧生态循环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深化生态绿色系列创建,全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电视等主要媒体强化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型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推进各类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
(二)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强化环境监管,维护公众权益
围绕“基层基础巩固年”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严格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现象,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切实保障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持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把工作人员岗位录用、使用关,深化日常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政治和业务素养。加快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执法要求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对违法或环境执法不当、不作为等情况的责任追究,确保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2、严格日常环保执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执法监管手段,加强远程监管和实时打击,提高环境执法的时效性和精准度。认真总结环境执法考评体系的试行经验,增加重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频次,综合运用企业项目审批、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排污费征收、媒体公开曝光等手段,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强环保执法的威慑力,提高环境执法的公信度,并积极实施环境执法后督查,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3、全力确保环境安全。将执法监管、应急管理、信访调处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环境维稳水平。持续加大对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和环境敏感区域的日常隐患排查,密切关注企业危废处置情况,杜绝非法外运和倾倒行为发生;组织开展重点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环境巡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精心安排日常演练,密切与公安、消防、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按照“五个第一”的要求,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应急监测、第一时间调查处置、第一时间总结编制案例并以案说法,不断提高信访处理能力。高度重视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充分借助各方面力量,加强研判处置,提高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率。
4、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积极深入农村基层,加强同镇村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村环保情况,摸排梳理存在问题,不断延伸基层环保工作的触角。健全完善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尝试建立基层环保管理员队伍,充分发挥各村、居负责人以及有公益心和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的力量,推进农村环保管理和环境信访处理,逐步建立起以村为单位,点面覆盖的基层环境监管网络。同时,切实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基层环保工作亮点和先进人物事迹并制作成宣传刊物下发至各村、居和有关企业。借助农村宣传窗、广播等媒体,定期发布各类环保信息,努力提高基层环保机构的影响力,促使群众更好地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
(三)努力提升公众形象,狠抓队伍建设,优化环保服务
围绕“公众形象提升年”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在群众心目中树立环保系统的威望和良好形象。
1、持续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各科室、单位环保行政职权,突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并组织风险等级评估,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方案和监管措施,形成以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流程,强化环保系统廉政建设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突出警示教育,深化“结贫思廉”,探索中层干部岗位风险廉政教育,不断筑牢广大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防线,确保队伍的清正廉洁。
2、高度重视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继续深化“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运用行风评议、效能监察、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实行谁办事谁负责,坚决杜绝办事不负责任,出了事由领导担着的现象,着力提高工作责任心。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开展环保工作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树立环保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3、全力推进环保服务。按照高效、便捷的环保工作服务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环保审批,对国家鼓励支持的重大基建项目、优质产业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全程帮助办理;对需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出具预审意见,做好汇报说明,争取审批时间;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标准化管理模式,确保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审批办理。结合污染整治,主动上门开展环保技术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切实解决项目设备改造、环境污染治理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实现环境监管与服务的有效统一。
4、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继续深化环保系统“形势、任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局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和科室、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履职要求,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培养;按照“三个新”的目标,鼓励各科室、单位主动研究新形势、学习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提出年度创新工作目标思路,积极倡导并营造激情干事、勇创新业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工作急需、干部短缺的业务知识培训,邀请精通环保业务、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和专家进行集中授课;积极开展重点环保问题工作调研和总结交流,加强日常专业知识考核,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