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精神,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和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等因素,现将上虞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如下:
上虞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围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