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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度督查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市“两会”和全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2011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11年工作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新”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政府工作报告》为主线,突出“城市提质年”、“项目推进年”、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会议督查、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以更集中的力量和更大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督查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站在推进、服务全局工作的高度,以局年度确定的工作重点为重心扎实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始终,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通过督查,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落实情况,表扬先进,提出建议,整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分级负责、全程督查的原则。局督查小组对系统各科室、单位完成和落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工作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事项;各科室、单位要负责抓好本科室、单位的自查和督查工作,并积极承办或协办局交办的督查事项。
三、范围对象
各科室、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四、督查内容及形式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以清晰的思路、有力的措施,有重点开展以十二项内容的专项督查。
㈠重点工作督查
1、《政府工作报告》。由局办公室牵头,按照“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切合实际、量化细化”的原则,采取年初分解任务、每季度一次通报、半年一次小结、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对政府工作报告、十方面民生实事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政府投资性项目。由局建设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立足“抓早、抓紧、抓实”, 强化责任,明确要求,实行项目进度周报制,按月进行交流汇报,年度考核督查。定期交流研究,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推进举措,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3、城市提质年活动。由“城市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建设科牵头,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季度例会制度及年中考核交流机制,每月10日左右以简报形势通报项目建设进度,每季度召开督查协调会,半年安排考察交流,年终总结考核。
4、安全生产工作。由局安监站、建设科牵头,对系统重点工程、重要岗位部位、重大工作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以安全简报形势按月进行通报,按季分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年终总结考核。
5、人大建设政协提案。由局办公室牵头,局纪委配合,进一步健全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办理效果,紧紧围绕提高办理质量,着重抓好交办、走访、协调、督办四个环节,狠抓办理过程中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
6、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对上级和本级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由局办公室牵头,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即时督办反馈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办理情况,做到“批必查、查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
㈡日常工作督查
1、民生热点问题。“民情热线”、“12319”建设服务热线、市长信箱、有关网站反映的事关民生的城市建设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2、上级方针政策。中央、省、绍兴市、上虞市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及年度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爱我上虞、知我上虞、兴我上虞”主题活动、娥江先锋“争先创优”活动、“尽心尽力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等开展情况。
4、行风效能建设。“两提高、两降低”活动、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遵守情况。
5、系统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投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和宣传信息等责任制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6、局务专题会议。局党委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五、督查方法
1、自查。各科室、单位根据局督查工作要点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充分发挥本级督查网络的作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落实举措、弥补缺漏。
2、明查。局督查组把督查时间及内容安排等情况提前告知被督查科室、单位,采取听介绍、查看台帐资料和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
3、暗访。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直接进入现场督查劳动纪律、行风效能规定执行情况、了解督查事项的实施和进展情况。
4、联合督查。由局督查小组牵头联络相关领导、分管负责人、行风监督员、各单位督查员等开展联合督查。
5、跟踪督查。对各科室、单位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能或一时整改的事项进行限时跟踪督查,直至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加强督查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抓手。各科室、单位要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督查工作的认识,认真细致抓好督查落实,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既是重点工作执行落实第一责任人,也是督查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落实督查任务,加强信息反馈,保障督查工作高效开展。同时,要根据局督查工作整体计划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督查人员充分授权,积极支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不断提高督查实效。局督查小组和各单位督查人员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守纪律、认真督查、敢讲真话、敢报实情,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督查事项,各科室、单位要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格局。同时,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内容的落实,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克难,按照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办理、及时反馈。
3、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责任制和督查通报制,对重点内容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督查结果要作为各科室、单位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局督查小组对年度内实施情况建立台帐,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附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督查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2: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办事项延期报告单
附3: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知单
附件下载:附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