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凌晨2时20分,市春晖互通立交桥发生引桥坍塌事故,造成4辆货车侧翻,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为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虞住建〔2011〕15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检查道路、桥梁、涵洞、公园、施工工地、办公大楼(含单位出租房屋)、车辆、电梯以及其它公用设施的安全情况,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强化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1、公用设施
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洞、排水设施以及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检查。
园林管理中心:负责山林防火、行道树加固、古树保护、灾害性天气预防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环卫车辆、公用环卫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安全状况、行业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直管危旧公房、白蚁防治药品及施药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测绘中心:负责外出测绘作业、仪器设备维养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2、施工工地
全面检查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法定手续办理、工程质量体系建立和安全台帐建立情况;安管员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施工现场作业规范情况;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情况;灾害性天气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情况;施工设备的安监防护情况;现场防火防电措施落实情况;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等。
3、办公大楼
加强办公室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电等工作,严格印章使用管理、电梯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管理。
4、行车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公车使用程序,建立健全公车保养维修机制,对驾驶人员完成日常保障任务后的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突出明确驾驶员未经同意私自用车造成交通事故应负的责任问题,突出明确公车私驾私借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突出明确因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分自查、督查和汇报三阶段进行。各单位自查时间为2月22日至2月28日,局安委办督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日,汇报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一)各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办公室自查。由各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办公室自行组织,围绕上述检查重点和内容,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重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扎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查情况于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安监站。
(二)局安委办督查。由局领导带队,抽调有关单位人员,分四个小组开展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住房线检查组
牵头领导:邵良夫
小组人员:龚建伟、沈小星、熊立军、金焕洋、朱国华
工作职责:负责住房建设领域工程安全检查,工程包括农村宅基地置换吸纳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人才公寓等项目。
配合单位:房管中心、住房保障办、人才公寓办
第二组:园林线检查组
牵头领导:罗鹏达
小组人员:张品政、余金灿、虞伟灿
工作职责:负责对大龙山区域保护性开发建设项目、改造完成的公园和桥梁以及其他绿化建设项目、园林绿化设施的质量、安全检查,工程包括大龙山生态公园一期工程,南三环绿化改造工程等项目。
配合单位:园林中心、龙山办、园林公司
第三组:公用线检查组
牵头领导:王 磊
小组人员:章荣伟、张兴尧、董新态、曹 炯
工作职责:负责道路、桥梁、涵洞、垃圾中转站(有限空间)、垃圾填埋场等在建或正在运行的公用设施的质量安全检查,工程包括城南多世路、三环东路岭光隧道西接线工程、江华路、江东北路延伸工程、广场路籁柴江桥梁工程及市民大道公厕等项目。
配合单位:市政中心、环卫中心、市政公司等
第四组:办公大楼检查组
牵头领导:吴绍灿
小组人员:卢力强、周美君、俞春宝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以及各单位办公大楼的安全检查,包括各项防火、防盗、防水、防电措施,印章使用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电梯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管理等情况。
配合单位:城建档案室、测绘中心、公积金中心、房管中心、市政中心、环卫中心、园林中心、市政质监站、市政公司、园林公司、城开公司、高铁办、龙山办、住房保障办、人才公寓办等
(三)安全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局安委办安排,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各督查小组以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办公室分别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单位一把手要集中精力,亲力亲为,把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2、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开展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细致、彻底。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所有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认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控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记录、反馈和上报工作。
3、落实责任,切实整改
要加强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的安全检测、检验,严格确保设计的质量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跟踪落实整改。对一般以上隐患或一般隐患较多的单位或企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三定原则,坚决予以整改。对隐患治理不力、逾期不整改、故意拖延和恶性抵制整改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关于立即开展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