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档案行政许可办事须知
办事地点:综合窗口
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
上虞市档案局
一、上虞市档案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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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设定依据 |
条 件 |
办事程序 |
承诺办理期限 |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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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
1、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 2、工程档案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如下工作: (1)工程全过程档案已收集齐全并规范整理; (2)编制案卷目录和工程简介; (3)配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工作间、阅览室和适宜的库房、必要的设施; 3、其他各项工作已按《浙江省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完成。 |
受理、审查、决定 |
5个工作日 |
1、申请表; 2、项目批复复印件; 3、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
免费 |
备注:根据虞政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登记可依照执行。
二、上虞市档案行政许可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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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阶段(当场受理) 项目档案管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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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地点:便民中心综合窗口。 二、责任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填写《项目档案验收申请预告书》(表三),每月将《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月汇总表》(表四)和申办材料等汇总并转交档案局行政许可初审责任人进行初步审核。 三、申请人需提交材料:1、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2、项目批复复印件;3、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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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验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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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地点:便民中心综合窗口。 二、责任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填写《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表八);每月将《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申请表》、《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登记表》、《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申请月汇总表》(表九)、《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和申办材料汇总并交行政许可初审责任人进行初审。 三、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申请表、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登记表)2、项目批复复印件3、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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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阶段(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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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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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窗口须移交的材料:《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月汇总表》(表四)、《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申请表》、《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登记表》、《项目档案竣工验收申请月汇总表》(表九)、《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和申办材料 二、责任人员:档案局行政许可初审人员。接收综合窗口材料,掌握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及进度,按规定进行初审并制定验收方案;将《项目档案登记情况半年汇总表》(表十)、《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和验收计划交审核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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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一、初审责任人须移交材料:《项目档案登记情况半年汇总表》(表十)、《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和验收计划二、受理地点:项目档案室现场。 三、责任人员:档案局行政许可审核责任人。按规范做好审核和定期公布工作,填写《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汇总《项目档案竣工验收情况年度汇总表》(表十一)。根据审定意见对违规项目和单位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表十二)、《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表十三)及事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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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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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员:档案局局长。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后,作出准予/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上予以注明。每年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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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档案行政许可文书、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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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地点:便民中心综合窗口 二、责任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1、按照审定结果制作《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表十三)或《不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表十四),以有效方式通知申请人;2、以直接送达、代理人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文书;3、对作出的档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及时将相关内容在上虞市档案信息资源网4、填写《档案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表》并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
附件下载:档案行政许可办事须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