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工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开展“一打三整治”活动精神,全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根据《上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上浦镇关于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需要,也是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违规经营、违章作业、违法建设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道路交通、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事故起数较多,隐患大量存在。
二、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范围: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打击无牌无证非法农用车辆、集镇和村主干道路违规设摊和非法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
2、消防领域:重点打击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3、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建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建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未以“三同时”审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持证上岗;涉及化工管线和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非法违法充装、检验和供应“螺丝瓶”等。
5、烟花爆竹行业: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
6、矿山领域: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未依法审批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查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开采,采剥工作面形成一面坡、伞檐、阴山坎、空洞和危岩等不稳定岩体;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违规排放尾矿、废渣等问题。
7、机械制造行业:重点打击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连锁安全装置,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三、专项行动活动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5月初—5月上旬)
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2、集中打击队段(5月中旬—6月中旬)
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摸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3、迎检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疏理检查情况,总结专项行动活动,迎检市安委办组织的检查督查。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