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所、处、室、中心: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集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正作风、强执行、提效能”为主题,以教育、督查、整治、问责为手段,治庸提效能,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提升执行能力,优化服务环境,督促并推动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激情干事,勇创新业,确保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三个年”活动顺利推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专题教育
1、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开展以“提升执行力、增强群众观、为民办实事、服务“十二五”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集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会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领导人有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每次学习都要做好笔记,阶段性学习结束时,要写出学习心得。
2、开展集中宣讲。深化“形势、任务、责任”教育,积极倡导激情干事、勇创新业。结合“知我上虞、爱我上虞、兴我上虞”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大宣讲活动。挖掘并广泛宣传法律服务队伍、普法宣传队伍、人民调解队伍、法律援助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人引领身边人。
3、开展集中讨论。开展“正作风、强执行、提效能”主题大讨论。局党组、各党支部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倾听群众意见,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各科、所、处、室、中心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门纳谏,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深入查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提高的具体措施。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岗位要求,广开言路,广泛讨论,做到“有什么问题谈什么问题,有什么欠缺补什么欠缺”,真正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二)组织专项督查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查找机关干部在工作纪律、“三在状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庸懒散干部,要严肃处理。同时,重点对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执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公开法律服务行业职业规范、执业纪律和投诉方式,完善行风监督员机制,加强与政法部门以及重点企业、特殊群体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状况。完善考核细则,创新督查方式,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组织督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业内督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对管理不力、违规执业、乱收费、不诚信、不尽责等行为的严厉查处,通过多层次、广范围、高频率的监督检查,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行业正气,惩治反面典型,净化执业环境。
(三)推进专项行动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中心,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进农村”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抱团式”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调解劳动纠纷、搞好经营风险预测,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要积极拓展农村法律顾问服务,针对农村村级组织换届后现状,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村务法律体检”活动,农村法律顾问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化解与疏导农村矛盾。到今年年底,确保全市农村法律顾问聘请率达到100%,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进程。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局专门成立深化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虞彩琴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龚建龙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事务。各科、所、处、室、中心要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实,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2、明确方法步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作风建设要贯穿全年,集中专项活动安排在4月中旬到6月份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学习讨论阶段,第二阶段为督促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各科、所、处、室、中心要注重统筹兼顾,把深化作风建设与正在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深化作风建设成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
3、强化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大对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各科、所、处、室、中心要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局OA系统及时上报局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市司法局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计划表
2、市司法局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3、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学习篇目
上虞市司法局
2011年4月22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专项活动 实施意见
上虞市司法局办公室 共印 60 份
附1:
市司法局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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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活动 |
活动形式和内容 |
活动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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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教育 |
开展集中学习 |
专题研究,制订局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方案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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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指定的学习篇目进行系统学习 |
4-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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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
4-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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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集中宣讲 |
局党组领导开展专题讲课 |
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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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干部下基层所开展法律知识宣讲 |
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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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集中讨论 |
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查摆问题 |
4月下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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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系统特点,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
4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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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门检 查 |
工作督查 |
由局领导带队,对法律服务行业进行专项督查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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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专项行动 |
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村务法律体检”专项行动 |
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农村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5-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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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 |
整改落实 进行总结 |
整改落实,各科、所、处、室、中心对自身查摆的问题、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 |
4-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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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行政系统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进行总结 |
6月底 | ||
附2:
市司法局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虞彩琴
副组长:龚建龙
成 员:张 辉
阮瑞钧
卢 希
陈兴灿
章丽丹
孟立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3: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学习篇目
一、必读篇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反对本本主义》、《为人民服务》、《整顿党的作风》、《反对自由主义》;
3、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4、邓小平:《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
5、江泽民:《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6、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五、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11、上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市委书记叶时金同志在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13、市长丁如兴同志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二、推荐书目
1、《学哲学,用哲学》,李瑞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党的作风建设》,党建出版社;
3、《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读本》,中共党史出版社;
4、《做最好的自己》,李开复,人民出版社;
5、《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和实务》(美)彼得·圣吉,郭进隆译,上海三联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