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村级计生服务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各村:
为进一步夯实村级基层基础,充分调动全乡村级计生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她们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使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全乡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
二、考核评分标准:
(一)指标(35分)
1、计划生育率100%(15分)
在3个月内发现计划外怀孕经多次耐心工作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计外一孩的每例扣3分,计外二孩的每例扣6分;在6个月内发现计划外怀孕而经多次耐心工作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计外一孩的每例扣6分,计外二孩的每例扣10分;计划外怀孕6个月以上或计划外怀孕期间未发现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计外一孩的每例扣10分,计划外二孩的每例扣15分;扣完为止。
2、一年二次查孕查环率100%(5分)
每次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每发现1个重点对象未查的扣1分,扣完为止。
3、统计误差率2%以下(5分)
每出现一例统计误差的扣2.5分。
4、总长效措施率达到75 %以上或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期内(10年10月—11年9月)长效措施率达50%以上(5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5、基础知识知晓率95%以上(5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二)规定工作(65分)
1、统计工作(12分)
(1)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规范。有规范的统计台帐,月报告单填写准确、上报及时、与实际情况相符。(7分)。
检查、暗访中发现月报告单填写不规范,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例扣1分,统计资料和档案不规范的每例扣0.5分,二孩再生育审批不符合条件而呈报呈批被退回的每例扣3分,扣完为止。
(2)信息收集、反馈及时准确,基础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做好统计移交工作。(5分)
数据差错每出现1例扣1分;收集、上报、反馈不及时扣1分;一年须有1-2例以上开展统计移交工作,每少一例扣0.5分。
2、依法行政(15分)
(1)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各类计生信息;无重复信访、集体信访、越级信访发生,得2分。
村务公开制度不规范每发现1例扣0.5分,发生重复信访、集体信访、越级信访的该项不得分。
(2)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社会抚养费当年(10年1月起)案件完成率达100%,金额兑现率达70%以上,得8分;历年遗留案件完成率达90%以上,金额兑现率达50%以上,得5分。
案件兑现率和金额兑现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
3、流动人口管理(6分)
(1)加强流出流动人口的管理。所有新增外出流动人员都必须填写一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掌握率均达到95%以上,外出育龄妇女建档率和领证率各达95%以上,无过期证,做到初审表存根和档案相符,外出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率达100%,得3分。
建档率和领证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各扣0.5分,查孕查环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2)强化流入流动人口的服务。建立市内“一盘棋”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属地化管理服务,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现居地服务率达95%以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稽查活动。村建立服务档案,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免费服务券,一年二次通知查孕查环,外来已婚育龄妇女随访率达95%以上,得3分。
外来育龄妇女未按“属地化”管理服务的每例扣0.5分。
4、技术服务(10分)
(1)继续实行避孕药具“一卡通”新机制,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库存数量,无质量问题,定期进行药具培训得2分。“一卡通”发放不畅通每例扣0.3分、发放记录不全扣每例扣0.2分,帐物不相符扣每次0.3分,药具库存数量不规范扣每次0.2分,药具存在质量问题每次扣0.3分,未定期进行药具培训扣0.2分。
(2)认真开展妇女病普查、优生监测、不孕不育调查等生殖健康服务,新婚夫妇婚前医学检查率95%,孕前优生检测率达95%以上的得4分,每降低一个百分比分别扣0.2分;妇女病普查对象达已婚育龄妇女的80%以上,得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3)严格执行三级随访制度,要对所有手术对象和使用药具对象开展上门随访,并记录完整得2分。在乡电话随访或者上级暗访中每发现一例未随访的手术对象扣0.5分,扣完为止。
5、宣传教育和协会工作(6分)
(1)开展好村级利益导向村规民约备案工作得2分。
(2)继续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活动得2分。
(3)继续开展好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按基层协会评估认定标准做好基层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得2分。
在上级检查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例扣1分。
6、服务阵地建设(8分)
(1)按规定设置有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计生会员之家、人口学校得4分。
“三室”未按规定设置,门口未挂牌子扣2分,在上级检查中被通报室内脏、乱、差的扣2分。
(2)计生服务室、会员之家、人口学校按规定上墙各类制度得4分。
7、其他工作(8分)
(1)按时参加各类计生会议、活动,得5分。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突击性工作任务,得3分。
(三)倒扣分
每发现一例假上环、漏报瞒报计划外出生的倒扣1分。
三、其他说明:
1、考核结果同扣发的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分在未位的,当年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二年未位的报请计生局予以调整。
2、凡在上级检查、暗访中抽到的村,受到全市点名通报批评的在年终总分中倒扣5分,未被通报的在年终总分中给予奖5分。
3、考核年度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本考核由乡人口与计生办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村级计生服务员 考核办法
抄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丁宅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丁宅乡2011年村级计生服务员岗位目标考核考评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