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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百官街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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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民区党支部(总支):

    为切实加强换届后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居)班子整体功能,根据市委办[201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街道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市“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围绕“明责任、健机制、重规范、强管理”工作要求,结合街道换届后村级组织建设实际,大力开展“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建设年”活动,重点规范民主议事决策、干部培训培养、农村“三资”管理、干群联系服务、干部管理监督、村级运行保障等六项机制,使村级组织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民主,不断夯实村级基层基础,为街道实现“十二五”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职责

    1、村(居)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居)党组织书记主持村(居)全面工作。村(居)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村(居)民委员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受街道党委和村(居)党组织的领导,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居)委会主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居)委会工作。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是村(居)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4、村(居)经济合作社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

    5、村(居)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和人民调解等群众性组织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和规定开展工作。

    三、主要内容

    1、规范民主议事决策。深化完善“联浦要诀”,推行以“村(居)党组织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具体分六个步骤:第一步村(居)党组织提议,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都由村(居)党组织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第二步村(居)“两委”会商议,就是由“两委”成员对村(居)党组织提议进行论证,从而把村(居)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居)民自治程序;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就是把村(居)“两委”会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第四步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主持,召集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第五步决议公开,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告;第六步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居)民公示。健全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坚持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经常性。探索实施村级民主恳谈、民主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不断提升村(居)务民主管理水平。

    2、规范干部培训培养。深入实施农村党员人才“三培养”工程,着力把农村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农村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农村党员人才培养成“双带”能人,加大在高中以上文化、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农村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实施“一评两选”村(居)干部培养计划,通过评选各村(居)能人村(居)民、把能人村(居)民推选为党员发展对象和村级后备干部,并落实结对联系、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定向培养等措施,有效破解村(居)干部后继乏人和党员队伍老化、弱化难题。深化村(居)主职干部“师徒”结对活动,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健全结对帮扶措施,努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扎实推进村(居)干部培训,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确保村(居)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的集中培训。

    3、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按照“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资金、资产、资源、工程、民主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资金收支管理,属村(居)集体的收支项目,必须全部及时纳入村(居)财务账统一核算,严格资金的收支结报程序,规范实施货币资金的管理。强化资产资源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入股、转让等经营方式,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强化对村级工程及审计管理,从严控制村级工程实行自行建设管理,严格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程序,规范工程变更手续,加强工程的审计管理。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的民主管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按月逐笔逐项公开和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积极推广电子触摸屏查询公开,确保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规范干群联系服务。健全村级班子内部沟通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主职干部每周碰头、村(居)班子每月例会交流、遇事即时开会商量等日常沟通制度,做到向村(居)班子会议提交的议题村(居)主职干部先碰头,向党员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提交的议题村(居)班子先商量,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沟通协商和监督管理。健全村(居)干部“分线联格”制度,坚持和深化“网格管理、联动服务”,进一步优化网格和农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充实服务团队成员,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格体系;同时,每名村(居)班子成员根据职责任务和自身特长,落实组织建设、治保调解、妇女计生、农业生产、农户建房、安全管理等1-2条线的工作,负责做好1个以上网格的任务落实、群众联系服务等工作,切实增强班子合力和村(居)干部工作责任心。健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社员)代表、农户三级联系制度,每名村(居)干部重点联系网格内5名左右的党员或村民(社员)代表,每名党员或村民(社员)代表联系5户左右的群众,实行月初联系走访日、联系情况定期通报和反馈等制度,提高村(居)班子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党员先锋承诺”制度,年初由每名党员结合自己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提出共性、岗位和实事承诺,年终进行考核评价,引导动员农村党员尽义务、作奉献、树形象。

    5、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建立村级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突发事件、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以及村(居)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变动等情况的,实行村(居)班子成员向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党组织书记向街道片领导、片领导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制度,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建立村级班子定期考察制度,采取“回头看”考察、届期考察及专项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级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及村(居)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察评价,考察结果作为干部调整、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村(居)干部预警谈话制度,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时,通过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规范村(居)干部思想和行为,督促干部廉政勤政。建立村(居)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对情节较轻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启动程序罢免,性质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村(居)干部辞职承诺制度,任期内村(居)干部出现辞职承诺所列情形之一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是村(居)党组织成员的,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提交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规范村级运行保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各村(居)资源、区位等优势,用足用好上级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村级物业经营项目、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存量资产盘活、宅基地整治等工作,不断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后进村整转帮扶等活动,共谋发展思路、共兴农村经济、共建基础设施、共办社会事业、共育文明新风、共筑坚强堡垒。加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强化村级组织运行的阵地保障。

    四、工作要求

    开展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的基本要求,是深入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换届后村级组织建设的有效举措。各行政村、居民区党支部(总支)必须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抓紧抓实。要因地制宜,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突出阶段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六大规范”的健全和落实。要注重结合,把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与“基层建设年”活动、“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等结合起来,统盘考虑,统筹安排,努力实现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联村(居)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中要发挥好作用,帮助村级组织共同抓好村级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将列入年度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和村(居)干部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条件。

 

 

 

 

                                               中共上虞市百官街道委员会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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