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经联社: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核算和“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权力运作,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广大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2011年6月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三资”和村级财务日常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审查的目的
针对部分行政村在去年的“三资”管理清查工作中存在清核不全、不实、不彻底的情形,要结合具体问题进行重新返工补课,落实必要的整改措施,以确保村级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通过审查,摸清村级集体经济年固定收入的情况,逐步完善并规范行政村合同管理,进一步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进一步督促村级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使村级财务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村级基层的民主制度建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二、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审查的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审查内容:提供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和合同等相关资料。资产、资源发包和租赁合同是否签订、完善和规范。
财务审查的范围:从2009年1月份开始村级发生的财务资料、合同等情况,重点查阅票据、合同等。如发现问题,上溯到以前的年份为止。
财务审查的内容:①开支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③支出票据有否规范;④收入票据是否做到全部进账;⑤项目资金包括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理;⑥资金进出是否符合要求;⑦非生产性开支(招待业务交际费)有否得到控制;⑧是否存在账外挂账的情况。
三、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审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审查工作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进行实施,按照时间安排有条不紊的开展。检查组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领导小组处理,涉及经济上重大问题的提交乡纪委调查处理。检查后,检查组必须按照规范、真实的要求书写审查报告,提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要求
检查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审查工作,联系领导、指导组长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搞好联系、协调工作;检查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检查工作,对村的财务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做好上报及反馈工作;各村干部要密切配合审查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村,年终“双争”目标考核作相应处理。
附:检查人员分工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农村“三资” 审查 通知
丁宅乡党政办 2011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丁宅乡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审查工作分工安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