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2011〕41号
各科室、所:
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上虞市2011年度有序用电工作意见》以及上虞市财政局、上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1年度上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降低行政成本,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袁 建
副组长:黄康兴
成 员:陈浩明 方新钧 陈炜铭 裘庆庆 金一文
王慧圆 潘 静 须金海 刘海燕 陈 忠
阮贤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浩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