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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2009〕25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及有关单位:
3月中旬以来,墨西哥、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发生甲型H1N1流感(5月1日前称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向全球其他地区蔓延。截止5月11日12时,全球已有30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甲型H1N1流感,我国四川省及中国香港各有一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不能排除更为严重形势出现的可能性。世界卫生组织4月29日晚将这次流感流行的警告级别升至5级,目前疫情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对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防控措施。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第一时间就防控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认真做好我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09〕1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防控领导机构。根据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和蔓延趋势,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各村及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同时要建立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处置情况。
二、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中心卫生院、派出所、农技信息中心、建设发展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疫情和防控动态。要按照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沟通,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当前要按照各自分工,扎实做好以疫情监测报告、入境人员排摸、应急物资储备等为重点的防范工作。
三、加强疫病监测和防治。在原有流感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疫情监测网络,切实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成立甲型H1N1流感专家组,确定中心卫生院为定点诊治医院,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和预检、分诊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疫病救治准备工作。对来自疫区的人员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查验,实行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排查和病例处置。
四、加强生猪防疫检疫。加强猪疫病监测,对养猪场、屠宰场和生猪交易市场等地,集中开展猪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要严格生猪入境管理,杜绝感染因素。严格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防病害猪肉上市。
五、增加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卫生院等部门单位要联合研究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认真做好口罩、体温表、防护服、消毒药械等防护防疫用品,以及有效抗流感病毒药物和临床救治器具等的组织储备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配齐配足相关器具和用品。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创造健康卫生环境。
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办、中心卫生院要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为公众解疑释惑,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尤其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甲型H1N1流感“可控、可防、可治”,宣传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附件: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防疫 通知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30份
附件:
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及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文松
副组长:徐利吉、陈 凯、朱建超
成 员:阮瑞钧、徐江平、周来灿、朱煜辉、林莉莉、王铁军、徐鸿波、屠新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林莉莉,成员:夏建兰、陈永根、董光阳、田斌、黄华
二、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镇应急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村及成员单位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宣传办:负责协调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甲型H1N1流感“可控、可防、可治”,宣传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组织协调疫情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特别是口罩、体温表、防护服、消毒药械等防护防疫用品);全面收集疫情信息,及时掌握情况,并做好汇总工作。
派出所:密切注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掌握出入境人员动向。
财政办: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预防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所必需的经费。
建设发展办: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组织运输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工作。
农技信息中心:负责猪疫病监测,对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养猪场集中开展猪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资产管理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中心卫生院: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负责提出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品种目录和数量。在原有流感检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疫情检测网络,建立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检测技术体系,切实加强对不明原因的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成立甲型H1N1流感专家组,确定诊治科室,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和预检、分诊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疫病的救治工作。
商贸办:加强猪疫病情的监测,对生猪屠宰场所集中开展猪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