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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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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文明行医

承诺履诺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文明程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上虞实际,决定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三好一满意”为重点,通过向全社会公开庄严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优化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新时期卫生行业良好形象。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一批群众信任、社会满意的医疗卫生单位和窗口,建设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专、敬业奉献的医务队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范围

参加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对象为全市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和市卫校可根据自己工作职能参照执行。

三、承诺内容

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开展文明行医公开承诺。承诺分医疗单位、窗口(科室)、医务人员三个层面进行。承诺内容按照卫生部提出的“三好一满意”的目标要求和省卫生厅承诺文本,结合单位、窗口(科室)、岗位实际,突出医德医风建设重点,医院(卫生院)和各医生、护士的承诺文本见附件。医疗单位的承诺要与卫生局签订的责任书内容结合起来;窗口(科室)的承诺要与创建文明窗口(科室)的要求结合起来;医务人员的承诺要与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承诺内容要简明易行,贴近实际,便于监督,积极提倡和推行医务人员“一句话承诺”。

四、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思路,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从2011年开始,持续开展3年,每年为一个周期,力求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改进发展、三年整体提升”的目标。2011年为活动启动年,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发动、公开承诺阶段(6-7月)。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窗等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个层面的承诺要在7月30日前完成,单位承诺内容要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报卫生局办公室;各单位对其内部窗口(科室)、医务人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力求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做得到。

(二)组织实施、履行承诺阶段(7-11月)。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履诺要与医院等级评审,平安医院创建,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各类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履诺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诺践诺,确保承诺事项言必践、践必果。各单位通过召开公开履诺汇报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质询,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汇报会、座谈会和实地访谈、明查暗访等形式,监督各单位履诺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三)总结考核、履诺评议阶段(12月)。通过采取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发放问卷评议和随机抽查评议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在考核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活动要求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作为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把评议活动的结果与等级医院评审、平安医院创建、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要求结合起来,考核评比优秀的,予以优先推荐;考核评比不合格的,不得申报以上荣誉。医疗窗口(科室)、医务人员的考评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重点,及时宣传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同时,对不文明现象和不履诺行为进行曝光和披露,以推动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附件:1.医院(卫生院)文明行医承诺文本

2.医生文明行医承诺文本

3.护士文明行医承诺文本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医院(卫生院)文明行医承诺文本

 

按照市卫生局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科学合理诊疗

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管制,加大对“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广适宜技术。确保医疗质量,医疗事故发生率≤0.03‰,不发生完全责任医疗事故。

二、优化服务质量

优化门诊诊疗服务流程,全面推广叫号服务,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节假日和双休日门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开放接口进入浙江省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逐步提高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和专家门诊预约比例。合理配置护士人力资源,床护比达到1:0.4,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三、控制医药费用

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年内门诊、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抗菌药物用药比例;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四、遵守廉医规定

扎实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在医疗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器械、卫生耗材、药品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商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提升医疗水平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开展岗位练兵,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做好结对工作

完成与基层医疗机构结对工作任务,长年派驻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支援基层医疗机构,每位派驻医师工作时间不短于3个月;积极开展双向转诊,提高象征街道卫生院整体水平。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附件2

医生文明行医承诺文本

 

按照市卫生局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要救死扶伤,恪守医德。弘扬白求恩精神,时刻为病人着想,把患者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患者健康作为第一目标,把患者利益作为最高利益,视解除患者病痛为己任,积极当好人民群众忠诚的健康卫士。

二要规范执业,科学施治。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做到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要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拒收“红包”、回扣、提成,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要钻研医术,精益求精。要忠诚对待事业,孜孜不倦学习技术,刻苦钻研,勤于思考,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疾苦。

五要发挥所长,奉献社会。主动深入社区、农村,积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附件3

护士文明行医承诺文本

 

按照市卫生局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要忠于职守,弘扬护德。大力发扬南丁格尔精神,遵守护士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保存生命、减轻痛苦、促进健康”的职责,尽心尽责,救死扶伤,给病人最佳的整体护理,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要热情服务,优质护理。坚持微笑服务,遵守护士服务礼仪规范,一切以患者为中心,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要热爱专业,勤勉好学。热爱护理事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认真钻研护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要严格自律,洁身自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拒收“红包”,永葆白衣天使的圣洁。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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