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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绍兴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卫生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一、以提高队伍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
要把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激励和警示作用,拓展内容,创新方式,努力在“贴近行业实际、针对岗位特点、体现个性特色”上下功夫。
1.加强党纪党规教育。抓好以《党章》、《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意识。通过理论中心学习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以及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加大对廉洁自律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新风正气,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廉洁从业、乐于奉献的自觉性。
2.开展廉政风险教育。认真总结卫生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训,深刻剖析,查补漏洞。各单位要突出以“人、财、物”权力运行为主要环节,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的采购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等岗位的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一次廉政风险专题教育。通过案例通报,庭审旁听,举一反三,查补漏洞,筑牢思想防线,提升防范风险、抵制腐败的能力。
3.深化医德医风教育。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新机制。开展新职工医德医风集中培训活动,认真总结和完善标准化医德考评系统,重点抓好体系设置的科学化、考评监管的常态化和结果运用的刚性化,进一步发挥激励争先和诫勉处罚的功能。
4.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进病房”活动,突出“廉洁从医,优质服务”为主题,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作用,运用墙报宣传、专题讲座、读书交流、演讲比赛等形式,以文育人,以情感人,以廉励人,努力营造崇廉勤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以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为重点,推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要突出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人权、事权、财权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考核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等制度,健全责任制台帐制度,做到工作有重点,活动有记录,结果有检查;健全行风建设的评价机制,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让行风建设成果真正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着重抓好“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中的“三个必须”、“一把手”的“三不直接”、廉洁自律的“三必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述廉述职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岗位轮岗交流等制度规定,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3.进一步完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卫生系统容易发生问题和风险的工程建设、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以及组织人事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潜在的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分析廉政风险,实行风险分级,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风险,降低廉政风险和腐败案件的发生率。
4.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和合同审批制度。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医用耗材集中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招投标,并与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进行对接,督促集中采购经办机构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强化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加强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健全合同审批制度,各单位在基建工程、医药及耗材、设备购销、办公用品购置和后勤服务等经济活动中,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一次性发生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一次性发生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的,在与对方签订合同前,必须经市卫生局纪委审批,并进行不良记录查询。
5.完善专项资金和卫生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各项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善新农合基金、重大科技专项以及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对卫生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等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规范工作流程。
6.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媒体网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和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药品价格、医疗费用,推进“阳光工程”。设立咨询、投诉电话,认真解答、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推进廉洁从业和廉洁行医承诺制,开展“医疗单位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参与了解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和医疗服务的环节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纠风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确保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改善民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严肃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 抓好对中央、省、绍兴和上虞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卫生部门负责的政府投资和使用的国有资金项目建设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项目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和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医改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确保取得实效。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抓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年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底,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3.加强对医疗检查、使用药物、服务收费等的监管。重点加强对药品使用动态监控、超常分析预警、抗生素药物分级管理、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点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监管,严格操作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完善医用耗材自行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操作规范。今年将组织1—2次专项检查,对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要予以通报,保证合理、规范用药,维护患者利益。
4.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和破解难题责任制,深入基层和群众,着力解决涉及民生问题以及医改中遇到的难题。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以及整治文风、会风等各项规定。
5.加强人事监管和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等工作的监督,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重视媒体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不断增强对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的预警防范。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基建工程、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领域中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四、以“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根据省卫生厅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在卫生系统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检查,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1.健全各类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选择、变更、采购和使用管理等制度,对中标药品选定、新药引进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明确药品选择的标准、方法,公开操作程序,实行集体讨论确定。严格基本药物采购制度,严禁擅自网下采购和“二次议价”等违规行为。
2.加强医疗单位信息统方管理。认真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单位信息统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私自统计药品、耗材用量并为他人提供信息。
3.健全治理医药回扣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当前医药回扣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特点、规律及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实施廉洁从医承诺公示、处方点评制度、监督制约机制、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等,健全治理医药回扣工作的长效机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研究、探索对医药代表的教育管理,规范促销行为,有效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4.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加强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反弹”现象。
五、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卫生行风效能建设
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各单位要以此作为加强行风效能建设的载体,结合“医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创新方法,落实举措,抓出成效。
1.深化医疗卫生“三进三常”活动。开展“三进三常”(医疗卫生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常联系,常指导,常服务)活动,深化服务内涵,创新服务功能,切实为企业、农村和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和满意的服务,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利用卫生节日活动,大力宣传防病治病和公共卫生知识,主动为群众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2.进一步加强效能行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完善网上查询、咨询、预约挂号服务以及医疗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临床路径、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
3.深入开展各级行风评议活动。按照“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的总体要求,今年市卫生局将以群众普评、服务对象专评、市级领导特评和乡镇联评等形式,接受社会评议。各单位继续参与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市直属站所评议,积极争创全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按照着重体现“谁的服务对象专评谁”的原则,今年推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科、市卫生监督所三个对外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科室负责人接受全市中层岗位社会评议。
六、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抓好本科室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负直接责任;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明确任务,严格追究。各单位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与行业管理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研究部署、同组织落实、同监督检查、同考核总结。树立抓不好业务工作是不称职、抓不好反腐纠风工作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完善组织,加强培训。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原则上二甲以上医院都要设置监察室,配好配强人员,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加强业务培训,进行法纪培训,着重学习《廉政准则》、《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