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1〕61号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都花园”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关于“闰土·嘉和园”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关于“金通·浅水湾”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和《关于“大通·东方名都”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价服〔2005〕80号),对照上虞市发展计划局、建设局《关于印发〈上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虞计物〔2005〕62号)规定,通过对南都花园、闰土·嘉和园、金通·浅水湾、大通·东方名都四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评,参照周边物业收费标准。现将四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高层物业中准价:1.00元/平方米.月
2.多层物业中准价:0.70元/平方米.月
以上中准价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20%。
3.物业服务费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高层物业公共能耗费用可列入物业服务成本,也可以单独按实另行向业主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你公司和业主商量确定。
三、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住户的监督。
四、以上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