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1〕2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定》(绍市委发〔2011〕68号),经研究,决定建立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及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由吴志育副市长作为召集人,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联系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 研究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2. 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3. 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商,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4. 承办和督促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工作例会采取“7+X”模式,即日常由市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供电局分管领导参加,并根据会议议题及工作需要,由召集人召集其他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报告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相关政策举措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安排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重点研究部署和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重要事项,形成《联席会议纪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订本部门(单位)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举措;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等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信息的上报和问题的协调落实。
(三)建立合力推进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认真履职,互相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为我市淘汰落后产能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附: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明确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
会议成员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明确如下:
召集人: 吴志育
副召集人:骆左坚 市经信局
成 员: 潘建青 市府办
徐伟军 市委宣传部
高淑英 上虞市人民法院
王则伟 市法制办
袁 建 市发改局
杜亚平 市经信局
王建龙 市公安局
王林生 市监察局
茅国清 市财政局
陈忠庆 市人力社保局
龚开洋 市国土局
刘汉荣 市卫生局
阮永祥 市环保局
罗国来 市安监局
郑伟强 市信访局
陈关胜 市工商局
王焕君 市质监局
裘新华 市供电局
葛菁菁 人民银行上虞支行
黄群力 银监上虞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