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认真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虞未保办[201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长塘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杨永苗
副主任:金利刚 谢江军
委 员:范月珍 阮卫国 夏水根 娄金龙 郑苗苗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团委,负责日常工作。
附:长塘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
长塘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调查、评估本行政区域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协调、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五、做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