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电营〔2011〕146号
各部门、班组:
根据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客户电力业扩报装工程招投标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电营〔2011〕119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招投标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四大基本原则,制订我局的建设方案。
一、平台概述
上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是上虞市供电局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有序,确保电力设施长期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监办等相关文件精神而组建的。中心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和“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以技术、管理、信誉、业绩、履约能力、合理报价等条件进行竞争。
服务中心按照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建设原则,分别规划建立实体服务中心和服务中心网上业务应用平台。
服务中心实体部分根据业务分区,将分别建设受理大厅、签约室、开标室、评标室、贵宾室、专家休息室、监控室、办公室、机房、资料室等场所,用以满足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需要。
服务中心网上业务应用平台根据系统规划门户网站、业务受理、网上招标采购交易(含网上发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专家库及抽取、供应商库及抽取、文档管理、系统管理等业务子系统组成。
设立“服务中心”的目的是通过构建一个“客户满意、政府放心、社会认可”的客户电力业扩工程建设服务新平台,改革用电业扩报装管理,进一步简化业扩报装手续,提升业扩服务品质,缩短工程建设流程,降低工程建设费用,使业扩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得到最佳体现。以全面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及评价权。
二、服务中心的建设模式
1.建设目标
在上虞市组建政府认可、客户满意、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为客户电力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物资采购活动提供全过程服务。
2.主要职责
(1)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授权,承担上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的物资和非物资类的招投标交易管理。
(2)负责为进入“服务中心”的客户电力业扩工程采购活动提供全过程服务;负责审核招投标代理机构提出的招投标方案,并对招投标全过程实施监督;负责监督中标合同的履约情况,并将其载入中标单位的信用档案。
(3)负责制定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规则,负责组建并维护客户电力业扩工程评标专家库及招标代理机构库。
(4)接受政府、电力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指导,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招投标投诉和纠纷,维护招投标服务中心正常秩序。
3.业务范围
作为上虞地区客户电力工程统一的全开放、全覆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供电区域内:
(1)用户自愿委托的工程项目的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承发包管理;集体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物资采购和工程或劳务分包管理。
(2)对客户不愿委托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的,由供电企业与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界定安全责任。
4.采购策略
用户对“三大市场”能自行选择,选择的模式有四种,即自购自建、平台选择、平台竞争及项目招标模式。
自购自建,即用户可以将业扩工程自行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自行选择物资设备供应商、自行采购物资设备。
平台选择,是由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直接在招投标服务中心内自行选择中心提供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厂商。
平台竞争,是由用户委托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在中心内公布的中标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用户直接参与,谈判结果由用户自主确定。
项目招标,当用户项目需要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时,服务中心可根据用户的需要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招标咨询和指导,并接受用户委托办理相关招标资料和手续,用户负责最后定标。
针对上诉业务类型,业务流程设置如下:由委托人(即受电用户)自愿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协议。由招标代理机构进驻服务中心实施具体招投标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设定相关的招标流程(见附件2)。
二、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协调和指导,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裘新华、张玉良
副组长:张伟红、求 真、杨 菁、薛建国、朱江峰、顾一丰
成 员:王 征、金 晓、王永平、袁 斌、陆大炜、金红卫、王一萍、郑天岳、朱亚萍
(二)工作小组
成立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的筹建、协调和推进工作。
组 长:求 真(兼)
副组长:王 征、金 晓、王永平
成 员:潘 杰、高 捷、陈 超、吴伟灿、陈勇杰、顾声耀、施光南、许 解。
(三)工作职责
客户中心负责制定上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方案。
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招投标工作模式、业务流程、各参与方职责分工等。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服务中心网上业务应用平台的搭建及日常维护工作。
思想政治部负责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对内宣传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对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协调联系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推动及信息互通工作,对外宣传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投标服务中心机构、人员设置。
监察审计部负责有关招标过程的监督工作。
三、建设计划
(一)筹备阶段:2011.8.10-2011.8.31
主要任务:向上虞市人民政府做专题汇报,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办公场所的选择工作;落实平台建设资金。
(二)建设阶段:2011.9.1-2011.10.10
主要任务:根据实体服务平台组成方案完成实体办公场所的建设;完成办公场所信息网络、通信网络的建设;完成网络服务应用平台系统的开发建设;完成第一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和评标专家的确认工作;根据业务流程和工作职责完成各种规则制度的制订并批准实施;完成平台业务流程的设计开发工作。
(三)调试运行阶段:2011.10.11-2011.10.19
主要任务:相关人员到岗到位,进行培训;完成网络及办公设施的完善工作;进行系统调试整改工作,满足上线运行条件;做好招投标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的准备工作。
(四)正式运行阶段:2011.10.20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积极汇报,争取政策
立即向上虞市人民政府进行汇报,尽快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确保招投标服务中心的合法性、权威性。主动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电力监管部门进行指导。尽快取得支持性文件,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同时在征询法律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保中心依法合规、健康有序运作。
(二)组建机构,推动实施
建立“上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机构,中心人员由供电企业配置,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设置业务室人员3名,主要负责对物资类、非物资类的招投标业务,按制定的职责要求组织招投标管理;设置综合室人员2名,主要负责窗口业务受理、招投标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档案管理、专家库运行维护、中心安保人员以及其他行政后勤事务。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确保中心运作规范有序,制定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及施工单位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体系,明确招标规则、开标规范、评标程序,做到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作规范、公平公正。
(四)组建平台,完善应用
1.硬件建设
配备空间独立、场所开放、设施完备、环境优良的交易场所。服务中心设于局大楼附属楼内,面积500平方米。功能区域基本划分为:受理大厅、签约室、开标室、评标室、贵宾室、专家休息室、监控室、办公室、机房、资料室等区域(见附件2)。
2.软件建设
服务中心网上业务应用平台作为服务中心网上业务的受理、办理渠道,专变用户可直接网上进行招标代理的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后,通过中心的网上采购交易功能实现“阳光采购工程”。根据系统规划,由门户网站、网上采购交易、系统管理等子系统组成。具体提供业务受理、业务进度查询、投诉曝光、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产品和工程队伍介绍等内容;实现网上招标采购管理、计算机辅助评标、评标专家管理等内容;实现系统日志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等内容,为整个系统维护提供保障。
2011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上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业务流程图.doc
附件下载:上虞市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功能区域设置.doc
附件下载:功能模块图.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