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我乡冬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经乡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人数(预定)
根据市征兵办去年下达征兵数,我乡今冬预定征兵任务数为6名,确定预征对象为24名。
二、目测初检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安排,我乡目测初检时间定为10月26日一天。具体安排为,上午(7:30-11:00):龙山村、白龙潭村、丰树坪村、田山村、青山村、覆卮村、东澄村、梁宅村、平山村、丁山村;下午(12:30-13:00):立功村、许岙村、泰岳村。目测初检站设在乡卫生院。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乡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农业户口的青年2011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 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其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可至21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年满18至21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确定为预征对象。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学生也应当征集。
三、征集办法
经过兵役登记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劳动部门批准,城乡企事业单位在计划内从农村招用不迁户粮关系的农业人口合同制工人中的应征青年,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应征。双合格青年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征兵工作的领导,确保我乡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乡政府建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谢文权同志任组长;方坚虹、厉国荣等同志任副组长;陈立林、贝四海、王国祥、张建忠、罗党生、周雯、戴秀兰、顾永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审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有关政策
(一)优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市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对义务家属实行优待。
1、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0500元。
2、征集的大学毕业生在按规定享受普通兵优待金标准的基础上,另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实行。
3、对退出现役的农村义务兵按上一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的50%发放安置费,每服一年增发1000元。
4、城乡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货币安置补助金为20000元,待安置期间增发6个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费。
5、城乡复员士官自谋职业货币安置补助金在20000元的基础上,第三年起每服役一年增发4000元,待安置期间增发6个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费。
6、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货币安置补助金满10年为100000元,10年以后每服役一年增发10000元。
7、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100元,荣立三等功增发500元,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增发2000元。多项荣誉按最高一项发给。
(二)奖励政策
1、军属家庭遇有特殊困难,经市、乡、村、单位核实后优先给予经济补助和其他照顾。
2、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根据需要和可能,优先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
3、各村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出一个兵加0.5分。
(三)处罚措施
1、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检查,并处以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适龄公民采取故意纹身、故意违法违纪、故意损害身体、伪造病史等手段拒绝、逃避征集,或者被批准服兵役后拒绝入伍,或者入伍后拒绝服兵役,或者擅自离开部队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告人事、公安、教育、工商、劳动保障、外事等相关部门。
适龄公民有前款行为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给予相应处分,且两年内不予以晋级。因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回的,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是在籍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两年内不得重新参加考试入学。
3、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1)拒绝、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2)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3)其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的行为。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可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拒不接受征兵任务的;
(2)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对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的;
(3)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4)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庇护应征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
(5)录用或者录取第2条规定适龄公民就业、就学或者予以办理出国、晋级、复工、复职的;
(6)其他妨碍征兵工作的行为。
5、单位干部和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造成较坏影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干部配合抓,集中时间、精力、物力,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等兵役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各村要想方设法,及时召回应征青年参加身体目测初检、体格复查。村主要干部和民兵连长要亲自带队,在规定时间集中带到乡目测初检站,做到应参加目测初检对象一个不漏,时间一分不拖,确保万无一失。
(四)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应征青年及家长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把好病史、政治审查关,做到好中选优,切实做到把我乡优秀青年送到部队去,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1、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有关组织及组成人员
2、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工作计划
3、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目测初检时间安排表
4、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宣传标语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冬季征兵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征兵办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印发
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有关组织及组成人员
一、征兵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坚虹(兼)
成员:谷松、齐国龙、陆银龙
二、宣传组
组长:贝四海(兼)
成员:杜燕娜、厉一清、赵雪宇、文广站人员
三、政审、保卫组
组长:厉国荣(兼)
成员:由乡综治中心、派出所抽调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谷松(兼)
成员:由党政办、财办抽调
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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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阶段 |
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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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0日至 10月20日 |
准 备 宣 传 发 动 |
1、搞好应征青年调查摸底,召开好民兵连长会议,进行业务 培训; 2、抓好征兵宣传,下发致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公开信; 3、召开有关会议,统一思想,传达征兵命令,建立领导小组, 研究工作计划,制定政策,落实措施,下发征兵工作文件; 4、开好征兵工作会议; 5、落实征兵经费及体检站用房及有关物资; 6、下发目测初检通知书,召回外出应征青年参加目测初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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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至 10月27日 |
目 测 初 检 |
1、做好目测初检站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应征青年参加目测初检; 3、对初检合格人员进行病史调查,政治初审; 4、召开征兵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目测初检情况; 5、研究确定送市站参加体格复查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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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至 |
体 检 复 查 政 审 |
1、下发体检复查通知书,参加市站体格检查; 2、开好政审组工作人员会议,搞好病史调查和政治审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家访,社会调查; 4、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体检情况; 5、协助接兵干部进行家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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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兵 送 兵 总 结 |
1、召开征接双方人员会议,协商入伍新兵名单; 2、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预定入伍新兵名单; 3、参加上级定兵会议,下发入伍通知书; 4、对已定兵员再次进行体检; 5、对入伍新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情系家乡”活动; 6、开好新兵入伍欢送会; 7、搞好新兵入伍有关手续,办好交接,欢送新兵入伍; 8、处理违反兵役法规的人和事; 9、搞好征兵总结,完善资料,做好归档。 |
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目测初检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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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初 检 单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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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
上午 |
龙山村、白龙潭村、田山村、丰树坪村、青山村、覆卮村、东澄村、梁宅村、平山村、丁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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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立功村、许岙村、泰岳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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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初检地点:岭南乡社区卫生院 2.作息时间:上午7:30—11:00 7:10时进站 下午12:30—15:00 12:10时进站 3、村主要干部、民兵连长必须带队到站 4、目测青年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 |
岭南乡二〇一一年冬季征兵宣传标语
1、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2、维护世界和平,捍卫祖国统一!
3、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4、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努力增强国防意识!
5、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军队在政治上永远合格!
6、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7、广大适龄青年要积极报名应征,自觉接受祖国挑选!
8、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10、国无防不宁,民无兵不安!
11、深入学习贯彻《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
12、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