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上虞市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09]55号)和虞残工委[2011]2号《关于开展上虞市“爱心乡镇”、“爱心部门”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推进小康社会、和谐汤浦建设。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扶残助残爱心村(居)、部门、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爱心创建”)。现将“爱心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扶残助残,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进一步推动我镇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创建内容
“爱心创建”活动要着重在残疾人生活水平、残疾人发展水平、残疾人社会环境水平、残疾人事业保障水平等方面下功夫。
残疾人生活水平方面,主要在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残疾人家庭拥有家用电器和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方面有较大增加。
残疾人发展水平方面,主要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大提升。
残疾人社会环境水平方面,主要在宣传、文化、体育、社会参与度和无障碍建设等方面有较大的改善。
残疾人事业保障水平方面,主要在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政策制度完善、经费保障、设施齐备等方面有明显加强。
三、创建步骤
1、创建:各村(居)、部门、企业,要根据创建具体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扶残助残爱心村(居)部门、企业”方案,同时落实创建措施,实现创建目标。
2、验收:本年度10月底前由镇创建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村(居)、部门、企业必须成立“爱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各村(居)、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组员三到五人)。要充分认识“爱心创建”对于深入贯彻与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汤浦的重大意义,要全面发动,精心组织,积极主动,一步一个脚印把“爱心创建”活动抓实抓好。
2、健全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医生、康复员、康复活动室管理员及村(居)残协组织队伍的建设,克服失管现象,切实发挥他们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整合资源,各方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创建工作。
3、营造氛围。各村(居)、部门、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扶残助残爱心村(居)、部门、企业”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残疾人多献爱心,多排忧解难,进一步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