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全方位提升我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中共上虞市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09〕55号)、《上虞市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1〕66号)和《关于开展上虞市“爱心乡镇”、“爱心部门”创建活动的通知》(虞残工委〔201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进一步推动我镇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上虞市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用1年半左右的时间(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切实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努力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各项工作达到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创建标准,确保市考评验收。
三、创建内容
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验收测评要求,抓住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1、残疾人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本镇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上。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本市居民年人均生活用电量的75%。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本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75%。
2、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每年为残疾人办一些实事、好事,形成“政府主导、镇残联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居委)和有关单位具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
3、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抓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活动室管理员、康复医生、康复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辅具供应、文体活动、信访维权等服务。
5、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程。按照全国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全面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深入开展“光明行动”,做好白内障复明工程,健全低视力康复工作,开展聋儿、智障儿童、肢残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监护及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与服务工作。
6、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在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设立户外残疾人公益广告15平方米以上;设立永久性残疾人事业宣传栏。
7、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从镇层面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多方位、多渠道做好各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作用。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扶持残疾人种养业户和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
8、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或补助金,完成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继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覆盖率达100%。
9、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了相应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做好残疾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解决,确保残疾人事业与“桥梁时代“同步发展。
10、加快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完善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做到基础数据完整,更新及时。
四、创建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5月)。建立汤浦镇“扶残助残爱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并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拟订关于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的工作实施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0月)。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全面实施创建工作;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验收阶段(2011年11月)。做好验收工作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开展创建工作初审评估;迎接市残联的实地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保障。建立“扶残助残爱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工作办公室。各村(居)、部门、企业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2、资金经费保障。根据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创建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推动我镇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将创建工作相关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创建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舆论宣传保障。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我镇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典型事迹、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事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4、工作队伍保障。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汤浦镇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措施到位,落实职责,做到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工作。
5、检查考核保障。建立健全有效的检查督办制度,定期对创建的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将创建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0一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