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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关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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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尽最大努力减少台、洪、涝、旱灾害带来的损失。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东关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 指 挥:崔煜忠

常务副总指挥:何建彪

副总指挥:  金民赞 陶卫军 刘铃荣 袁志坚 李明昌 朱春兰

颜吉潮 张锡锋 阮君土 朱炜江

成    员:  杜士均 糜伏初 张关炎 陈明坚 陈栋源 范秋美

王关明 朱 克  袁正贤 陈百平 任兴良 任银娣

王余勇 章建明 赵三里 徐国庆 王文江 朱卫金 

孟  勇 葛浩梁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服务组等机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1、办公室:

主  任:何建彪

成  员: 张关炎  任马国   陈信火  葛浩梁  殷兴苗   董根荣

2、预警组:

组长:张关炎

组员:农技中心全体人员

3、人员转移组:

组长:各副总指挥

组员:政法综治办、城建办、社会事务办、资产管理中心、派出所、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全体成员,街道各联村干部、各村、社区防汛防旱防台领导小组组长

4、抢险救援组:

组长:颜吉潮

组员:社救中心、社会事务办、财办、会代中心、派出所全体人员,东关供电所、自来水东关工作点、东关卫生院、文广站、东关电信公司、东关移动公司负责人,预备役应急分队全体官兵

5、宣传报道组:

组长:朱春兰

组员:文化站、文广站全体人员

6、后勤服务组:负责街道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物资保障。

组长:陶卫军

组员:党政办全体人员

 

 

附:  1、东关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体系

2、东关街道各网格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一览表

3、东关街道各网格危房、避灾场所一览表

4、东关街道二○一一年防汛预案

 

 

报:市府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送:市水利局

发:各行政村、各社区、有关单位

上虞市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一十五日

附件一      东关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体系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街道及村防指职责如下。

1、街道防指主要职责

(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人员转移避险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街道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街道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沿重要江河防洪、人员转移避险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3、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预警组: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人员转移组: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4)宣传报道组:负责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5)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等。

4、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街道防指指挥: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街道防指副指挥(网格领导):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街道防指成员:按照乡级防指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所分包区域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4)街道防指应急工作组组长:负责应急工作组工作。

(5)街道防指办主任:负责乡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乡级防指参谋,并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水利员: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街道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7)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8)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街道防指及村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9)避灾场所管理员(联络员):负责避灾场所日常管理和避灾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接到洪涝台灾害预警,及时做好接纳避灾人员准备;做好避灾人员登记和物品发放工作,确保避灾人员有食物供应、有休息地方、伤病能及时治疗;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掌握避灾人员动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避灾场所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村级防汛防台组织主要职责。

(1)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3)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

(4)当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街道防指;

(5)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6)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村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主持本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区网格划定和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驻村干部:协助街道包片领导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做好本村级防汛防台工作;参与村级汛期检查,了解掌握本辖区防汛防台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及危房户等,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检查整改到位;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3)村(居)干部:按照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

7、责任区网格联络员主要职责。

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当发现本自然村范围内出现洪涝台灾害前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动员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及时报告村级(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或负责人或街道防指;当出现洪涝台灾害时,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村级(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或负责人或街道防指,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负责强降雨期间和之后一段时间辖区内公路安全巡查;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在临近危险区域处,实施交通管制或疏导;配合上级开展住房防灾能力鉴定和危房排查,掌握危房的基本情况;当接到可能出现导致房屋倒塌的灾害预警时,根据预案通知居住在危房内群众安全转移;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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