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认真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虞未保办〔201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崧厦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邵作为
副主任:胡 刚 李君囡
委 员:俞兴祥 蒋丽娟 丁漪怡 郭 丽 甘建国
杨增海 胡兴祥 杭渭河 何夏寿 李渭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团委,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崧厦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保护 委员会 通知
抄送:上虞未保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崧镇政〔2011〕44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