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根据上虞市政府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镇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
户籍在本镇的所有农业人口。其中若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或外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则不再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二、筹资标准
以户为单位缴纳,每人每年缴纳150元;持有效期内《上虞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或《上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仅限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参合人员及持证的民政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应缴纳部分费用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市财政与镇财政各承担50%。持《计划生育优惠证》的参加家庭,其独生子女在年满18周岁以前,子女个人缴纳部分减半收取,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三级、四级的个人缴纳部分减半收取,减半部分由市镇财政补助。
三、补偿标准、要求:详见宣传手册。
四、时间及任务要求
1、筹集工作时间:2011年12月8日到2011年12月18日。
2、筹集任务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求各村农民参加人数达到95%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村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要干部亲自抓、其他干部配合抓、党员干部带头缴,保证筹资工作顺利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手册发放到每户农户,并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动员,以身边的典型事例积极引导群众参加医疗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率和出资率。
3、集中精力,足额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资金筹集工作及时足额完成。
4、强化管理,规范工作。各村在筹集资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资金筹集要求办理,特别筹资对象以整户为要求,从严把关。同时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到筹集一户、登记一户、签名一户,不漏登、不重登,保障群众补偿利益,便于补偿工作顺利开展。
5、加大力度,强化考核。镇政府将筹资工作列入全镇第四季度的中心工作来抓,列入机关干部月度(中心工作)岗位考核和村级年终双争目标考核并继续实行专项考核。希望各村能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任务。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