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复审工作的通知》(绍市科[2011]71号)和《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10〕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绍兴市科技局决定对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原名称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行复审,列入本次复审的中心共22家(见附件1)。
绍兴科技局对复审不合格的研发中心,将予以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材料、不参加复审或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研发中心,将撤销其称号。
请有关企业认真做好复审工作,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复审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82021747
E-mail: tusaifei@yahoo.com.cn
附件:1、2011年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复审名单
2、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复审申请书(2011年度)
上 虞 市 科 技 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主 题 词:开展 研发中心 复审 通知
抄 送:市府办,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盛夏锋副市长
附件1: 2011绍兴企业研发中心复审名单及复审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