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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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科[2011]37号 各有关企业: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局绍市科[2011]66号文件精神,我市的 “亚厦建筑装饰技术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11家中心被认定为2011年第一批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有效期三年,现予以转发。 附件:2011年第一批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上虞市部分) 上虞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转发 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通知 抄 送:市府办,市财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盛夏锋副市长 |
附件下载:2011年第一批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