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增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对内着力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对外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体的宣传教育,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实施系列便民利民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法治上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总体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办案、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二、主要任务
3.立足公安执法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把“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六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针对公安管理的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类特定纪念日及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禁毒、消防、交通安全等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继续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等开展法律评析,开展优秀依法维权案例征集和宣传活动。三是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开展好“发扬传统、牢记宗旨、规范执法、树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根植执法为民思想,筑牢拒腐防变堤防。
4.立足执法主体建设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能力。一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学习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专题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科所队长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能力。二是重点强化民警执法教育培训。分层次制定民警年度法律强制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目标要求和考试考核标准,保证民警对业务所涉及的法律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对常用法规法条做到能理解、会解释、善应用,并能熟练掌握调查取证、网上办案、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办案技能。三是全面启动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厅、绍兴市局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在全局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考核制度。同时建立民警学法激励机制,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立足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增强依法办案的水平。一是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执法质量考评和督察通报的问题、检察机关退查和行政复议、诉讼公安机关案件存在的问题、民警违法违纪暴露的问题,深入梳理排查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重整改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二是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评先争优活动。以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科所队”创建活动为载体,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评选执法示范单位的必要条件,选择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执法办案部门,作为培养、创建对象,创建不同层次、不同警种的执法示范单位,打造一批执法优秀品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立足开展“法律进机关”等“六进”活动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一是要加强社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刑法修正案(八)、国家赔偿法及其修正案、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从法治领域探索提高公安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二是要以“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为重点,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各警种结合自身职能工作的特点,强化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城乡居民、重点部位和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探索相关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主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三是要加强治安管理、交通安全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良好风气。同时要把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结合起来,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对象和要求
7.公安机关“六五”普法的对象为:全市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是局属各单位科、所、队长领导干部、执法岗位的民警。
8.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展开:
一一全体公安民警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宪法、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内容。
——各警种、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的总体安排,结合工作职能岗位的执法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使每个民警对本岗位所需法律能正确理解并熟练运用。新民警上岗和其他民警轮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制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四、工作步骤
9.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市局成立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称“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规划,准备教材,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做到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并认真做好每年的阶段性总结检查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对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搞好自查工作,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纪委、后勤、法制、网监、出入境、交警、刑侦、经侦、治安、禁毒、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指导工作。
11.强化制度落实。积极推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律讲座、短期培训、自学等方式,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氛围,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领导干部职务晋升和警衔晋升的必备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局长(队长)出庭应诉制度和法庭审理旁听制度,增强广大民警尤其是基层领导的法治意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把法制教育作为民警上岗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落实奖惩。
12.营建普法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的职责,积极探索法制宣传“多媒体”载体,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探索开辟手机短信、微博等新的宣传渠道,加强网络虚拟社会法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夯实法制宣传舆论基础。要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并结合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大力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外来人员的守法意识。要进一步挖掘公安机关内部普法工作的潜力,积极依托公安内部刊物、公安信息网络平台开展法律教育、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做到寓实战指导与普法教育于一体。
13.加强后勤保障。为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属各单位要强化普法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设置专门经费和专门负责的工作机构及人员,将法律培训与法制宣传的经费列入经费预算。要专门配备电脑、录音录像、投影等设备用于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制培训。同时,要积极征订各类专业法律书籍,编印各种公安常用知识的教材,以确保民警学习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