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系统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根据市纪委关于认真抓好机关中层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洁从业诺廉评廉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2012年度市社机关中层、系统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公开承诺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班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促进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自觉作出廉洁从业承诺,并认真加以实践,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把握关键环节。每位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年初作出书面诺廉,新任干部必须在任命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作出书面诺廉。诺廉内容分为必须承诺的共性化内容和个性化内容两个方面,共性化内容为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人人都必须遵守(内容附后);个性化内容为根据本人工作职责和岗位风险点所必须作出的廉政承诺(具体见附件1,附件2)。在书面诺廉时,要体现个性,特别是要对照去年以来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及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作出个性化承诺,防止避重就轻、简单带过。
三、抓好公示和考核。对每位单位班子成员的廉政承诺,各单位要通过张榜公示、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和载体向干部群众公开承诺内容;公示后,《系统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登记表》由各单位党组织或办公室统一保管,年底统一送市社监察科。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登记表》请于2月25日前另报一份给市社监察科,市社机关中层干部的《登记表》请于2月25日前报市社监察科。系统所属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承诺、践诺工作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年薪制考核。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