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理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使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落到实处,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化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杨一国任组长,董珏炜为副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的上浦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珏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为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责任实施主体,各村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同时成立上浦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委员会,曹娥江东、西两片分别由叶秀华、董珏炜牵头,实行“周暗访、月检查、季考评、年考核”的常态化考核体系,并将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结果列入行政村年度“双争”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勤廉承诺保证金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实施范围及重点路段

各行政村保洁范围为:村区域范围,重点是村进出的重要路段、河道沟渠、绿化地段;市场化保洁范围为:上浦集镇区域范围、工业园区、东山景区(国庆寺)及沿线道路(上浦闸)、河道沟渠、梅坞村口至小江桥头的104国道预留地。

三、实施方案

(一)强化行政村落实“户集、村收、镇转”的运转模式

环境卫生工作将作为行政村年度“双争”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重中之重。各行政村根据去年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各村垃圾集聚点的位置,配备必备的垃圾桶(箱),配足配齐扫帚、土箕、铁铲、翻斗车(手拉车)等工具,并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为有利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节约环卫费开支,鼓励行政村对村级环境卫生进行市场化保洁,以招投标形式进行发包,同时与保洁员签订《卫生保洁协议》,明确保洁员的清扫范围、责任义务、工资标准和奖惩措施。对于环卫费支出比上一年低、市场化保洁效果比较明显的村,将在年底“双争”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职干部勤廉承诺保证金考核中给予加分。生活垃圾要及时运至中转站,同时各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治根据上镇政[2012]2号文件实施

(二)建立完善市场化保洁新模式

在优化原环卫队伍的基础上,对清扫、清运人员和三个中转站管理人员及由政府配备的清运车、垃圾桶等环卫工具纳入到公司,由舜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加强工业园区企业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由保洁公司统一监督检查,并根据虞发改[2008]68号文件核定上浦镇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由办公室牵头与保洁公司对工业园区企业和104国道沿线的营业性店面、企业的环卫“三包”费进行收缴,做到应收尽收。所收经费必须开具发票凭证,并由镇政府统一保管,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组织开展机关、站所、行政村 “一月一扫”活动

在落实集镇市场化保洁和行政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机关、相关站所、企业、学校人员及行政村一月一扫的互动性,进一步结合国庆等节假日、村容村貌整治等镇中心工作和上级有关部署,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大清扫,作为机关干部“下基层、干实事、树形象”的一项长期不变的制度来抓。

(四)全面抓紧公厕建设。

为进一步巩固露天粪缸整治行动成果,抓紧厕改工作,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清理联户分格厕所,各行政村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2011年已立项未完成的公厕续建工程,要求在20126月底前验收完工;对2012年公厕建设项目,抓紧时间排摸上报,要求在201211月底前建设验收完工。

四、经费保障

各行政村:在完成垃圾收集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市农办文件精神,实行“市补助、镇配套”的资金筹措机制。市补助的村庄保洁经费补助和垃圾清运补助按考核结果每半年下拨。各村对市、镇两级下拨的专项保洁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在市、镇两级补助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向村域企业收取卫生费等途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解决缺口资金。

市场化保洁:根据核定基数,落实专项资金。

五、监督考核

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委员会按照“周暗访、月检查、季考评、年考核”对保洁公司实行常态化考核督促,对反馈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则依据考核办法对其进行扣款。镇财办负责对保洁公司的财务监督审计。

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各村和舜丰保洁公司的考核管理;村环卫保洁人员由各行政村考核管理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集镇和工业园区的环卫人员由上虞舜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考核管理。

对各行政村定期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及时反馈给村主职干部,并下发环境卫生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市里通报批评的村,在季考评中扣5-10分,并列入环境卫生整治的重点村,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必须亲自带队打扫卫生。

六、考核结果运用

年底根据周暗访、月检查、季考评的结果及全年垃圾收集量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评比认定,对年终综合考核前5位的村或单位,设优秀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良好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作为村干部、保洁人员的奖励。年终考核末两位的村,在年终考核和勤廉承诺保证金考核相应扣分,并列入下一年度的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村。三个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按设定的垃圾量考核基数给予1.5/吨的奖励,超出考核基数的按2/吨进行奖励。

 

附件1: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内容细则

附件2:明确2012年度各行政村、中转站垃圾量考核基数

附件3:每月各行政村环境卫生检查表

 

 

 

O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明确2012年度各行政村、中转站垃圾量考核基数

 

   

2011垃圾数量(吨)

2012年垃圾考核基数(吨)

中转站名

2012年中转站垃圾考核基数(吨)

渔家渡

131.8

155

沿浦中转站

830

舜江

190.3

210

王湖

62.1

100

四峰

159

180

大善小坞

162.1

185

九连

82.62

110

俞傅中转站

840

戚山

321.67

300

冯浦

82.62

140

夏家埠

276.46

290

昆岙

106

130

甲仗中转站

1690

梅坞

100.9

125

上浦

485

500

东山

468.7

485

集镇及工业区

 

450

合计

 

3360

 

3360

 

 

 

 

 

附件2:

上浦镇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分值

得分

1

组织领导

和队伍建设

10分)

落实分管领导,有上情下达、上下联动的具体责任人,有具体工作班子和实施方案(5分)

 

有专门的清扫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实施长效保洁管理。(5分)

 

2

环境

卫生

管理

70分)

日常管理

10分)

每天有专人收集运输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实施长效保洁管理。(5分)

 

村里有专人负责监督(5分)

 

制度建设

10分)

建立村级环境卫生公约及监督制度(2.5分)

 

有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2.5分)

 

村内有固定宣传标语(2.5分)

 

建立村民及集镇“门前三包”制度(2.5分)

 

环卫设施建设和绿化养护

10分)

绿化带上无垃圾无杂草,不定期进行培土,绿化修补有专人管理。(5分)

 

垃圾桶(箱、房)配置合理、足够(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垃圾箱(桶)无残缺、无破损,周围干净整洁,无漏垃圾和污水。(5分)

 

环境卫生状况

40分)

清扫村内主要道路(含村域范围内县、乡道、堤塘等)效果(10分)

 

清理河道等主要漂浮物情况(6分)

 

整治卫生死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效果(6分)

 

清洁村内公厕设施等情况(6分)

 

垃圾桶、垃圾箱的及时清运情况(6分)

 

整治露天粪缸、联户分格式厕所及公厕建设等情况(6分)

 

3

垃圾收集运输量

20分)

根据镇下达垃圾量的考核基数,完不成数量的每10吨扣2分,扣完为止。

 

4

倒扣分

经媒体曝光或检查中突出问题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再加扣4分。

 

 


附件3:

每月行政村环境卫生检查表

检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组:上浦镇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委员会(江东片:叶秀华牵头;江西片:董珏炜牵头)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理由

得分

环境

 

卫生

道路两侧

20分)

村所辖区域的国道县道乡道及村庄主干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固废物。

每发现一处0.5平方米以上垃圾固废物扣1分,扣完为止。

 

 

河道沟渠

20分)

村所辖区域河道、沟渠、池塘尤其是中心河道无杂草及漂浮物。

河岸每发现一处0.5平方米以上垃圾固废物扣1分,河道、沟渠、池塘内发现垃圾漂浮物0.5平方米以上每处扣1分,发现有成堆的垃圾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垃圾清运

20分)

垃圾桶、垃圾箱(房)垃圾不满溢,周围2-3米保持清洁卫生,收集的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的集聚点内,不得随意乱倒、焚烧垃圾。

每发现一处垃圾桶(箱、房)垃圾满溢,或其周围2-3米污水满溢、垃圾撒落扣2分,收集的垃圾随意乱倒,每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村庄环境

20分)

村庄内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现象。村内公厕有专人保洁,干净整洁。绿化带上无垃圾无杂草,不定期进行培土,绿化修补

每发现一处1平方米以上垃圾扣1分,每发现一处露天粪缸扣2分,每发现一只公厕脏、乱、差扣2分,扣完为止。

 

 

环卫设施

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配置村庄内垃圾桶和垃圾箱(房),设置垃圾临时集聚点。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外观整洁。

 

按要求设立垃圾箱(房、桶),每少一只扣2分,垃圾箱(房、桶)外观保洁差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检查人员签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045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