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脏、乱、差”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要求,着力改变农村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拉线缆等现状,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整治,着力解决影响村容村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提升全镇的对外整体形象。
二、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片片长和建设发展办、行政执法中队、国土所、派出所、供电所、路政中队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各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成立由主职干部为组长的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1、重点清理整治国道沿线、玩昆线、章联公路、西上线、东山景区沿线、标准埂沿线(下石坎以内由标准埂巡护人员负责,下石坎以外由行政村负责)等重点线路、各村村口及村主要道路两边视线范围内占道堆放的建筑废料、垃圾堆、柴堆,拆除野广告牌匾,清理、粉刷墙壁上乱贴乱画。
2、有选择性地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村庄建设中遗留下来的残墙断壁。
3、集中清理河流、湖泊、沟渠内的漂浮物及标准江堤内外坡、山脚、河岸等地的陈年垃圾。
四、 实施步骤
此次村容村貌集中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2月29日)
1、镇政府召开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村成立组织机构,传达全镇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动员会精神,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议定具体措施。
3、搞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行整治阶段(3月1日—7月30日)
1、典型带动。按照“高标准要求,高起点整治,高效能管理”的目标,选择1—2个村作为重点对象,树立典型,为面上推进提供样板。
2、各行政村根据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堆放的建筑废料、垃圾堆、违法建筑物及残墙断壁进行自行整改。
(三)第三阶段,督促整治阶段(8月1日—11月15日)
在各行政村自行整改的基础上,镇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照整体目标任务和各村整治方案,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镇政府将集中全镇力量包括建设发展办、行政执法中队、国土所、派出所、供电所、路政中队等单位,全面推动各行政村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
1、自查自纠,弥补完善。集中行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查找工作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以整改完善。
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考核验收。整治行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对各行政村的整治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奖励。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村容村貌整治是镇党委、政府为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行政村要上下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2、形成合力,积极搬拆。各行政村要积极做好违法建筑、违章堆放物当事人的劝拆劝搬工作,凡自行整治阶段能主动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镇政府根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面积按30—50元/㎡对行政村进行补助;对于影响较大又拒绝配合、逾期不拆不搬的违建户,镇政府将结合违法建筑“一月一整治”工作,进行强制拆除或搬运。
3、加强考评,严格奖惩。镇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行动开展前后,对各村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进行集中拍照,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把它作为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将根据违章建筑拆除情况及综合整治效果设定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元的补助,其中70%作为各村整治工作专项经费,30%作为行政村干部整治工作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与该村私人建房审批、主职干部勤政廉政保证金考核相挂钩。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