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转发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上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虞普法办〔2012〕3号

 

————————————————————————————————————————————————

 

转发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现转发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2〕5号),望遵照执行。

                                                          

 

 

 上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转发  法在心中  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通知

———————————————————————————————————————————————

上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

———————————————————————————————————————————————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浙普办〔2012〕5号

————————————————————————————————————————————————

 

关于开展第二届“法在心中”

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浙江省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浙委办〔2012〕20号)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浙司〔2011〕135号)要求,决定于2012年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第二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省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自2012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今年主题活动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见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体会和感受。

2、活动时间:拟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组分别进行。小学组征信时间为5月1日至9月15日;初、高中组征信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15日。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用法、守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校校部署,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参加竞赛的信件,可由学校收集后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也可由学生本人直接寄至活动组委会;可以是纸质稿件,也可登录省青少年教育网主题活动专栏,直接上传邮件。

5、评比表彰:“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每组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请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省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活动自5月份开始,至9月31日结束。活动结束后,各市于10月30日前,以视频方式将节目报送省活动组委会。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校校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

在全省选拔推荐基础上,组织进行全省总决赛。

(1)选拔参赛选手。选拔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上传视频。节目所需视频,可以由学校或家长自行拍摄制作,并通过青少年教育网主题活动专栏,直接上传活动组委会,也可以市为单位,由省活动组委会派人前往拍摄。

(3)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的演出。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力争青少年学生人人参与,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周密安排,通力合作。各市、县(市、区)普法办、关工委要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学校的联系沟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社会各界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省普法办、省关工委等将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向特殊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和部分农村中小学、农民工子弟学校赠送《法律连连看—中小学生“六五”普法读本》活动,具体活动由省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承办。

三要加强指导,培育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发现典型。活动结束后,各市应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普法办。12月,将举办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汇报演出,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学校给予表彰。

联系人:沈曦、杨双久、黄唯平、胥红

联系电话:0571—85065379、87054394

省青少年教育网网址:www.ebaifen.com.cn

活动组委会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1层A座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025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