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12〕27号
各乡镇、街道:
现将《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
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根据市委办[2012]47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档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档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年”活动为要求,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项考核、整体提高”为原则,深入实施全省档案事业“两个推进”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科学考核机制,努力提高全市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推进“四个上虞”建设。
二、考核对象
百官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长塘镇、上浦镇、汤浦镇、章镇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丰惠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盖北镇、崧厦镇等19个乡镇街道。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加减分项目和否决指标等五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基础工作考核(35分)
该项考核主要包含组织管理(8分)和业务建设(27分)二项内容。重点对各乡镇街道的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收集归档、开发利用等基础性工作进行考核。
(二)重点工作考核(45分)
该项考核主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行政村和社区档案工作年检合格率(12分)、电子目录中心建设(15分)、档案文化建设(8分)以及乡镇街道本级特种载体档案数字化(10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20分)
该项考核主要对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工作(2分)、信息公开情况(15分)、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1分)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及完成情况(2分)等内容进行考核。
(四)加减分项目考核
1.加分项目
(1)本年度被浙江省、绍兴市和上虞市档案局表彰的各类先进单位(含行政村和社区),分别加5分、3分、2分,不重复计分。
(2)被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绍兴市和上虞市级报纸、刊物录用发表的有关档案工作论文和信息,每篇加3分、2分和1分,不重复加分。
(3)为档案馆征集到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每件加1分,被档案馆直接利用的每件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4)本乡镇街道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登记、竣工验收申请登记,各加2分;项目档案竣工专项验收率达100%加5分。
(5)开展所属行政村或社区档案数字化工作加5分。
(6)完成所属1个以上行政村或社区档案文化阵地建设加5分。
2.减分项目
(1)本乡镇街道的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登记、竣工验收申请登记,每缺一个项目各减3分;未完成项目档案竣工专项验收,每缺一个项目减5分。
(2)在档案行政执法及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中被市政府政务督查通报或被市档案局发文通报,每起减5分。
(3)未按档案局相关工作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及资料,每起减5分。
(五)否决指标
凡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被档案局立案查处并受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等处罚,年度考核不得分。
四、考核要求
1.各乡镇街道根据市委办[2012]47号文件精神,依照本细则进行自查自评。最高得分为100分,折算得分为1分。
2.各乡镇街道在12月15日前将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附件一)、自查评分表(附件二)和加分项目及其它相关依据性材料(各种门类载体数量统计表、续编的编研材料、档案利用实例等)报送市档案局审定。
3.市档案局根据日常检查、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提出档案工作考核得分建议,报市考核小组审定。
4.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加强档案业务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扎实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5.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查自评,申报考核实绩不得弄虚作假。
五、本细则由上虞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六、附件
附件一: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
附件二: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主题词:档案 目标考核 细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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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浙江省档案局,绍兴市档案局,市委办,市府办,方静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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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档案局 2012年4月28日印发 |
附件一:
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
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
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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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内 容 ︵ 附 依 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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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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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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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 核组 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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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二份,12月15日前报市档案局。
附件二:
2012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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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大项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细则及评分说明 |
自查情况 |
自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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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工作(35分) |
(一)组织管理(8分) |
1.明确分管领导及其岗位职责(4分) |
未明确分管领导及岗位职责扣4分;档案工作未列入本单位年度计划扣2分;未参加档案局组织的相关会议及活动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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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兼)职档案人员调整配备和参加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4分) |
配备了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人员未参加业务培训扣2分;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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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建设(27分) |
1.档案工作目标管理(5分) |
省一级得5分,省二级得3分;复评不合格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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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归档及整理工作 (10分) |
各门类档案(文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按要求及时归档,本乡镇各业务档案按要求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上年度档案按规定时间整理完毕。一种门类档案未及时归档扣2分;会议记录(纪要)未归档扣2分;各中心、站和科室的职能工作业务档案未在档案室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缺一项扣3分;上年度档案未全部整理完毕,扣4分;文书档案未在7月10前完成归档工作扣10分(以上虞市室藏管理系统归档文件目录录入时间为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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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利用工作 (8分) |
续编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汇编、文件汇编(副本)等常用编研材料,缺一项扣1分;未建立档案利用登记薄扣1分;编制档案利用实例2篇以上得2分,每少1篇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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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索、统计和鉴定工作 (4分) |
未续编相应检索工具扣1分;未补充完善档案管理台账内容扣1分;无档案管理台账扣1分;未补充完善收进移出台账扣1分;未调整或建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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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大项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细则及评分说明 |
自查情况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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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45分) |
1.行政村、社区年度归档工作完成情况(12分) |
所属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全部完成2011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得12分,未完成一个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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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街道电子目录中心建设(15分) |
完成所属全部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室藏档案的电子目录采集得15分,每缺一个行政村或社区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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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文化建设(8分) |
配合档案局做好上虞记忆工程相关工作。完成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地名(自然村、河、桥、山等)普查登记、人文景观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得8分。未完成一项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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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10分) |
在市室藏档案管理平台上完成乡镇街道本级特种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实物档案和机读档案)电子目录录入和全文数字化工作得10分,未完成一种门类特种载体的数字化工作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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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公开(20分) |
1.组织推进情况(2分) |
无组织领导扣0.5分;无机构人员扣0.5分;无制度建设扣0.5分;无保障措施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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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公开情况(15分) |
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完善各扣1分;公开信息数量按季度计分,每季度无公开信息扣5分;公开信息1条至6条扣3分,7条至11条扣1分,12条(含)以上不扣分;未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并上网发布扣2分;已公开发布的信息每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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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载体建设情况(1分) |
本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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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申请公开事项完成情况(2分) |
未按规定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答复及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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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减分情况(提供相应的依据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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