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转发《乡农技信息中心关于丁宅乡村级动物
疫情测报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
现将《乡农技信息中心关于丁宅乡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 畜牧业 防疫 考核 通知
丁宅乡党政办 2012年5月14日印发
丁宅乡村级动物疫情报告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上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文件的精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管理,现就村级动物疫情报告员出台如下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和要求
1、发现本村可疑动物疫情立即向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控制病死动物的流动。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动物防疫技术,宣传严禁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并每月对本村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本村的疫情情况。
3、开展家畜家禽饲养情况调查,及时、正确、全面掌握本村畜禽饲养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乡农技信息中心。
4、督促、协助防疫员按免疫程序对本村家畜家禽进行免疫接种,并建立防疫档案,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和签名确认。
5、督促养殖户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全村进行检查,发现丢弃病死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6、督促本村畜禽养殖户在畜禽出栏前进行报检,接受动物防疫机构的产地检疫。
二、具体报酬和考核办法
1、全乡按各村进行考核:补助分别为500元/年。
2、应按照上级动物防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做好动物免疫和调查、登记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完成全年春、秋两季免疫任务。如没有按上级要求完成任务,并在抽查中出现帐实不符扣50元/次。
3、负责上报本村范围内饲养的畜、禽头(羽)每月在26—30日上报并做到准确、及时。每月不按时上报的扣20元/次。
4、凡上级抽查不合格的村给予适当的扣除,补助费用在年底一次性结算。
5、村级动物疫情报告员若未能履行上述职责或出现下列情况将扣除其报酬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因疫情处置不力,或处置不当,造成扩散蔓延的。
(2)测报不及时,造成疫情,并没有及时发现的。
(3)不按规定对本村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疫情蔓延的。
(4)没有宣传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剂及违禁药品。
附:丁宅乡2012年重大动物疫情测报员名单
丁宅乡2012年各村重大动物疫病测报员名单
|
村名 |
测报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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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 |
丁光裕 |
82186554 |
66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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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湾 |
王八校 |
82811352 |
666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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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湾 |
王浩田 |
82816196 |
66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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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岙 |
邱林华 |
82816186 |
667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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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 |
钱庆尧 |
82816426 |
66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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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宅 |
丁赞林 |
82811070 |
664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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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 |
董秀珍 |
82811147 |
6642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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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宅 |
丁建国 |
82816232 |
6694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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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溪 |
陈佩根 |
82812816 |
668335 |
|
